转厂保税区一日游、出口转内销
一日游报关加工贸易企业生产的产品需要在国内销售,则需要通过转厂完成转厂内销。也就是加工贸易企业先把生产的产品完成出口然后再由国内的采购商用加工贸易手册保税进口或者一般贸易企业征税进口。
一日游报关模式:
1、国内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手册进口
2、国内没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一般贸易出口——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手册进口
3、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手册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企业一般贸易进口(出口转内销)
4、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手册出口——国内加工贸易企业手册进口(代替深加工结转,完成出口方国内采购部分原材料出口退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加工贸易企业选择出口产品转内销,针对原来“两头在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料件、成品等转内销,海关有什么相关规定呢?企业应该怎么做?
一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后产生的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及受灾保税货物属于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任何企业、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移作他用。
二
内销货物类别
(一)剩余料件和成品内销
要点:折算成料件、计征缓税利息、提交许可证件(符合条件的可免于提交)。
加工贸易企业申请内销剩余料件或者内销用剩余料件生产的制成品,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1.剩余料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内(含3%),并且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对剩余料件按照规定计征税款和税款缓税利息后予以核销。剩余料件属于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生态环境部及其授权部门进口许可证件管理范围的,免于提交许可证件。
2.剩余料件金额占该加工贸易合同项下实际进口料件总额3%以上或者总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对内销的全部剩余料件按照规定计征税款和缓税利息。剩余料件属于进口许可证件管理的,企业还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件。
3.使用剩余料件生产的制成品需要内销的,海关根据其对应的进口料件价值,折算成料件按上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