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播方面,随着平台排队上市,资本加速向头部集中,行业格局在2018年下半年出现了新的变化:游戏直播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媒体直播借政策东风及暑期赛事迎来突破性发展,与秀场直播并驾齐驱。在短视频方面,则加速向更多场景渗透,特别是与生活方式相关的细分场景,比如旅游、美妆、出行等。
现在各种直播平台上线,直播APP一个接一个步入广大网友的视线。但是所有直播企业想要经营直播都要求有直播文网文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但问题是很多省市直播类文网文都不批了,就算有的地区还未停批,在审核过程中对企业要求也非常严格,企业也很难申请下来。而作为科技发展位于全国首列的深圳,经营直播行业有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了?今天腾博国际谢先生将针对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深圳直播类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的条件
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7条,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当符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三)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四)有确定的域名;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无论是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变更、续期、注销还是补证都需要企业满足上述申请审批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直播类)申请材料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网络游戏发行虚拟货币的需要1000W注册资本);
4.法人代表、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从业简历;
5.8名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
6.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明;
7.业务发展报告;
8.非法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