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地区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流程与其他国家的发明专利申请流程是不一样的,也与中国大陆地区的另两种专利类型,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流程不一样。本文仅对于中国大陆地区的发明专利申请一般流程进行了简要梳理,以供各位读者朋友们参考交流。
一、发明专利概念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比如:产品发明(如仪器,设备等)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二、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受理阶段、初步审查阶段、公布阶段、实质审查阶段、授权阶段及后续年费维持阶段。
1、受理阶段:
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如果是电子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会在2-3个工作日收到电子版受理通知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
如果申请的同时,申请人提出了保密审查请求,一般情况下会在5-6个工作日连同上述通知书,收到《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意见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是否需要保密,是否可以去海外国家或地区进行申请。
(邮寄申请文件:根据专利实施细则第四条,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
上述官文的发文时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排除电子系统运营问题及节假日等关系,只仅供大家参考。
接下来是:什么情况下会不予受理?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第一百二十一条(一):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关于地址:如果是外国人/企业 我们只需要写到二级市即可。 如加拿大魁北克。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第十八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根据本法办理。
第十九条(一):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