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即二轮或三轮之上之电机动性代步工具,如客运车、大货车、摩托、大巴及路面外之车子汽轮发电机组车零组件-大灯与电灯泡、各种各样后视镜、车胎、轮毂、剎车、音响喇叭、防盜机器设备、保险带、汽车挡风玻璃及排汽管等。
汽轮发电机组车零配件-安全头盔、儿童健康椅、车里附设家电产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要求全部车子,车子零部件,及其用以车里的电子器件性用品务必申请强制执行EMC测试。
全部在欧市场销售的电子器件零部件须统一合乎EMC命令95/54/EC,依据EMC命令89/336/EEC开展的自己宣布将不会再合理。而由欧盟国家受权车子产品的公示组织出示E/eMark资格证书。换句话说,车子类电子器件及电子器件零部件原来申请办理的CE(EMC)验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会再合理。务必再次申请办理欧洲各国交管部门出示的E/eMark资格证书后才可在欧州销售市场。
A01新客户信息表格(申请人--次申请办理E/e4,8不然不填)
A02初中级审批表(申请人--次申请办理E/e4,8,不然不填)
A03申请办理商与生产商中间签署的合同书(生产商与申请办理商不一样需填,不然不填)
A04授权证书(选填)
A05申请表格(选填)
A06商品一致性声明(有好几个型号规格需填好,不然不填)
A07商标logo使用手册(申请办理商要用非本身的牌子时需填,不然不填)
A08附设企业声称(附设关联需填)
A10代理信(选填)
制造商ISO资格证书(并非ISO资格证书,必须审厂),申请办理商企业营业执照
1、 生产商提前准备技术文档和试品。
2、 开展检测。
3、 初次申请办理需要做加工厂查验。
(早已得到欧盟成员国认证发放的 ISO9000等质量管理体系资格证书的生产商正常情况下无须作加工厂查验)。
4、 检测报告及生产商技术文档送审 。
5、 欧洲各国交管部门颁证 (注册机构很有可能对验证商品制造业企业作按时或经常性的追踪厂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