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房屋建筑安全鉴定推荐单位@新闻
房屋安全性鉴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主要有两类:一个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另一个是在发震情况下的房屋安全性鉴定。
超年限使用危房安全鉴定,房屋责任人要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答:所有房屋都是按照一定年限内可能出现的大荷载(如地震荷载、风荷载、楼面使用活荷载等,如普通建筑是按50年一遇的可能大荷载来考虑的)和建筑材料本身的性能来进行设计建造的,到达设计使用年限以后房屋若继续使用,大出现的可能大荷载会相应提高,同时承重结构也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和老化现象,需对房屋现状的安全性进行鉴定,然后决定房屋能否继续使用,或是否需要作修缮或加固处理后再继续使用,以确保安全。
办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指南
1、申请房屋安全鉴定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①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向鉴定机构领取、涉及司法鉴定由司法单位提交委托鉴定书)。
②产权人提权证复印件;使用人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集体土地上的所有人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个人提供申请人复印件;相关利害人如是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以上资料缺失,个人请提交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证明。单位请提交主管部门证明)。
③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技术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原设计建筑施工图、原设计结构施工图、结构竣工验收图等)。
2、哪些房屋需作房屋安全鉴定?
答:①房屋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房屋;
②房屋主体结构出现明显开裂、下沉、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
③改变使用功能、装修改造、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
④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⑤周边环境进行地下管线、基础、地下室施工及爆破震动作用;
⑥部门规定及其它危及房屋安全、正常使用的情形。
3、房屋安全鉴定程序是什么?
答:委托鉴定à确定鉴定类别à提交资料à鉴定人员现场勘查、检测à编写房屋安全鉴定报告à鉴定收费à完成鉴定工作。
建筑结构检测鉴定可分为新建工程(包括施工阶段和通过验收不满二年的工程)和既有建筑工程(已建成二年以上且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两大类,在这两大类中的每一类又可以根据检测的性质进行再分类。
一、新建结构工程检测
(1)施工阶段的材料实验室检测和结构实体检测
(2)建筑结构工程的质量检测鉴定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验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应的专业工程验收规范进行,当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建筑结构工程的检测鉴定:
1: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检验数量不足或达不到设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对结构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或有争议;
3:对结构施工质量有怀疑或有争议,需要通过检测鉴定进行确认;
4:发生结构工程事故,需要通过检测分析事故的原因及对结构安全的影响;
5:施工资料的缺失,导致无法进行备案;
6:施工阶段未被当地建筑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监督(无开工许可证),需要进行手续补全。
对于主体结构的检测应在对被检测对象现场调查、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检测鉴定方案,该检测鉴定方案应重点包括:检测鉴定的依据,检测的项目和选用的检测方案以及检测的数量。
二、既有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
1:既有建筑的正常检查
2:建筑结构的常规检测
3:建筑结构的专项检测鉴定
4:建筑结构可靠性检测鉴定 既有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是一项较为全面评价结构正常使用、安全性的工作。
因此,对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的检测应根据结构的现状质量确定检测的重点部位、主要构件及其主要的检测项目。主要构件应是对建筑结构承载能力和性能起主要有影响的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