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认证标准
FCC的主要标准如下,其中FCC PART 15和PART 18应用广泛:
FCC标准 适用范围
FCC PART15 C/E/F 意图辐射装置测试
FCC PART 18 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
FCC PART 22 公共移动通信服务
FCC PART 24 个人通信服务
FCC PART 25 卫星通信服务
FCC PART 27 其他FCC无线通信服务
FCC PART 68 电信终端设备
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FCC认证);目前,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进口法规的严谨堪称世界,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我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即FCC许可证。
其中FCC认证的模式有:VOC、DOC和ID三种,【fccID查询在文章底部】。
产品需通过FCC认可的测试室测试完毕,取得测试报告后,整理产品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细节照片、方块图、使用手册等,同测试报告一起送到FCC TCB测试室。FCC TCB测试室确认所有资料无误,并颁发证书,授权一个FCC ID号码;
申请FCC CERTIFICATION的客户,须首先向FCC申请到一个编号-GRANTEE CODE,产品通过测试和认证后,在产品上标注FCC ID号码,即可销往美国市场。
FCC Part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许可证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
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许可证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许可证的基础信息设备。
FCC Part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