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存在商标、商号权利冲突
1、核准注册权利机构不同
商标核准机构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商号核准机构为: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2、保护范围不同
商标:全国范围内保护
商号:地方保护
3、我国现行的立法下,商标和商号分别保护。
在商号领域对商标不予保护,在商标领域则对商号不予保护。
商标和商号是并行的制度。对商标权的保护并不括及企业名称,对企业名称的保护也不括及商标。
核准机构不同、保护范围不同致使商标、商号权利冲突时常发生。
4、商号权与商标权的冲突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
注册在先商标被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进行了登记。
登记在先的企业名称的一部分被作为商标注册。
如:A地区的企业“银玖玖”申请注册“金玖玖”商标,A地区的企业申请注册“金玖玖”公司会核准通过,B地区的企业申请注册“金玖玖”公司,“银玖玖”商标同样会核准通过。
有人问,企业是不是应该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业内人士认为,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确实是不错的选择,一家企业商号只有一个,但商标却可能有很多,不可能都一致。由于某些原因,有一些企业从开始就选择了商号和主打品牌不一样,注册商标当然与商号也不一样。强求变更为一致倒也不是非做不可。
也有人问工商局既然可以查到公司商号是否已经被别人注册为商标,就不要再批准公司商号的注册了嘛!其实这个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已经在做的了,有很多公司商号在申请时就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在先商标为由给予驳回了;只是在中国,现在商标的申请量巨大,其中还有很多商标是并没有使用过的,这为我们工作人员的判断增加了不小的阻力。公司商号本就是登记制度,还是避免不了会出现很多公司商号与他人注册商标名称相同的情况。
权利冲突后怎么解决
一般来说,商标和商号发生权利冲突后,涉事双方会选择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在案件审理中,法院一般会从以下几点入手来确定双方责任:
(1)商标申请注册日期和商号登记日期谁更早,谁更早谁更占优势;
(2)商标是否与商号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标识;
(3)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与对方实际经营的商品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商品;
(4)对方商号是否在公众中具有一定知名度;
(5)商标是否会导致公众混淆误认从而损害对方公司的利益。
我们在搜集证据时,可从上述方向入手,尽量多搜集一些证据,掌握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