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国家标准GB/T21661-2008生物降解塑料袋检测
没有标识的可降解塑料袋都是耍流氓!
近年,可降解塑料袋进入公众视野,开始被推崇为更加“环保”的选择。当消费者拿到一个写着“可降解”的产品,是否代表这是一个真的会自然消失的产品呢?
从我们过往的文章可知,研究表明,许多可降解塑料袋难以实现在自然中完全消失,因为可降解塑料的完全降解需要有各种外部条件的要求(温度、氧气、细菌环境和一定的时间等)。
不少研究表明,由于人们认为标榜“可降解”的塑料容易被降解,会使随意丢弃的行为增加,从而导致垃圾量增加的后果。
图片图片来自TheNational
那么,消费者怎么判断一个产品是真的可降解塑料袋?怎么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置一个废弃的可降解塑料袋呢?
答案是,声称自己为“可降解”的塑料产品,有责任自己说明清楚!
来看看可降解塑料产品,应该有哪些说明其降解性能的标识。
可降解塑料产品的规范标识
根据我国2006年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降解塑料的定义、分类、标志和降解性能要求(GB/T20197—2006)》,一个合格的降解塑料标识应该包含标准号、降解途径、产品的材质。
按照这个标准,规范的降解塑料标志应该如下:
按照国家标准GB/T21661-2008生产的全生物降解塑料袋
PS:降解塑料按降解方式可分为:生物可降解塑料、可堆肥塑料、热/氧化降解塑料和光降解塑料,但由于后两种的降解效果仍存在争议(详见为什么连雀巢、百事都赞成禁止这种降解塑料?),下文所讨论的可降解塑料的降解方式皆为生物可降解或可堆肥降解。
而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T16716.7-2012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7部分:生物降解和堆肥可知,检验包装物的生物降解性的方法为堆肥方法或实验室的水溶性培养液。堆肥方式是处理生物降解塑料的主要方式。
“当你想丢弃一个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或可堆肥塑料产品,应该尽量将其投放到可送往堆肥的渠道。”
除了国内使用的标示方式,国际上常用的标准号或是由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标识也具有官方效力。在国际上,如果某种产品标示其为生物可降解塑料,则应符合公认的可堆肥性标准,如ISO18606/17088,欧盟标准EN 13432/14995 和美国标准ASTM6400/6868等。
一款生物可降解及可堆肥塑料袋,其符合ASTM D6400以及EN13432关于塑料袋降解性能的标准
欧洲生物塑料协会在其出版的生物塑料沟通指南 Accountability is Key 中提到:
根据产品的不同用途,生物可降解塑料可以被设计得适用于不同的环境(也就是说,不同的生物可降解塑料产品,其所需降解条件可以很不一样)。相对于处置方式较为明确的可堆肥塑料产品,当一个产品声称其可生物降解时,产品应该要说明其符合什么降解标准(认证说明和标识)、其能完全降解的时间以及保证其完成生物降解过程的场所/条件。
如此,才能让消费者了解到如何正确处置各种不同的生物降解塑料产品,避免消费者将生物可降解塑料投入错误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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