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玩具法规(EU)2019/1929开始全面限制甲醛
2019年11月20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19/1929指令,修订欧盟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的附录C(AppendixC),全面限制玩具产品中的甲醛。针对适合36月龄以下的儿童使用或者可置于口中的玩具,新的限量要求如下表所示:
材料 限量 测试方法
聚合物玩具材料 1,5 mg/L (迁移限量) EN 71-10:2005 和 EN 71-11:2005
树脂胶和木材料 0,1 ml/m3 (释放量) EN 717-1:2004
纺织玩具材料 30 mg/kg (含量) EN ISO 14184-1:2011
皮革玩具材料 30 mg/kg (含量) EN ISO 17226-1:2008
纸张玩具材料 30 mg/kg (含量) EN 645:1993 和 EN 1541:2001
水基玩具材料 10 mg/kg (含量) EDQM 方法
背景
根据2009/48/EC要求,欧盟CLP法规((EC) No1272/2008)中的致癌、致畸或生殖毒性物质(CMR)不应使用在玩具中。而甲醛(CAS No.50-00-0)被分类为致癌物质1B类,但并未列在玩具法规附件II的附录C中,按照2009/48/EC的第III部分,在玩具产品中甲醛可以达到1000 mg/kg的含量。然而根据WHO的数据,这样的限量并不能保护儿童的健康安全。
实际上,早在2018年12月18日,欧洲委员会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了草案,该指令草案规定了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玩具材料中甲醛的特定限量。该修正案将根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附件II的附录C进行。征求意见期至2019年2月16日。随后一直没有正式指令发布出来,直至本次(EU)2019/1929指令的发布。
广东省国瑞质量检验有限公司拥有、专业的认证检测技术,为您提供一站式检测认证服务,助力您的产品。更多检测认证办理流程、费用及周期,欢迎您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