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巴布韦工商部2015年3月23日在其网站发布货物认证评估方案(简称CBCA)。根据CBCA方案的规定,从2015年5月16日起,所有出口至津巴布韦的货物在离岸前要进行产品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CBCA证书,货物抵达津巴布韦清关时需出示CBCA证书。如未取得CBCA证书,津巴布韦海关将拒绝其入境。
产品管制范围此CBCA项目结合了符合性认证和海关估价,适用于以下具体产品:
1.粮食和农业2.建筑产品3.木材和木材产品4.石油和燃料5.包装材料6.电子/电气产品7.身体护理和保健产品8.汽车和运输9.服装和纺织品10.工程设备11.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