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申报出口退税,发生退运办理的,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但会计业务已作出口,现发生退运,该如何处理?
答:外贸企业已作出口免税申报,而未作退税申报的出口销售收入发生退运,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由“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的《退运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2、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及复印件;。4、《出口收汇》原件及复印件;。5、《出口货物外销》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当外贸企业办理未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
出口 退运申报需要的单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证(必须原出口经营单位抬头申报免税退运进口);
2、货物退回进口报关单证(发票、箱单、申报要素、提单等)
3、双方退运协议(中英文版,有签字和盖章)
4、境外官方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存在质量问题)
5、国税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6、退运情况说明,注明质量不符,并且列明质量不符的详细情况;
7、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资料,如外汇管理类别证明。
注意事项:
1、注意装货的包装安全、木包装的消毒(IPPC)
2、退运货物不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但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公共道德、动植物检疫、知识产权和文物保护等限制措施的,需要按有关规定办理。
3、如果退回货物是化工品,特别是危险品,则必须满足危险品进口要求。
4、退运货物以原出口单据作为申报依据,但有的退运货物只有部分退运,还有的货物会重新包装,申报时要注意。
5、如果是法检商品,企业要申报属地检验。
6、退运货物一般情况下海关都会查验,企业要特别注意
7、退运货物的数量、重量,不可超过原始出口的数量和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