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DE认证标志已在30个国家作了商标(一组标志)和/或服务标志的登记,因此,VDE认证标志是受到保护的,不能滥用,由于VDE对公众所负有的义务,VDE认证标志的内在价值无论在任何地方都是同样的。已经有40个国家的制造商获得了VDE认证标志,这证明了VDE认证标志对进口商的意义。许多国家都要求进口的德国电工产品具有VDE认证标志。在许多国家,VDE认证标志比本国的认证标志更加出名。VDE—P成立于1920年,因此,它在欧洲是有测试经验的。在通过产品试验和工厂检查后,VDE—P即颁发VDE认证标志。为了使具有VDE认证标志的产品的质量保持试验时的水平,无论是欧洲以及其他地区的制造厂都要和德国的制造厂一样,接受工厂检查。
VDE标志(VDE—zeIchen),适用于依据设备安全法(GSG)的布线附件、元器件及作为专门设备的器具。VDE—GS标志(VDE—GS—Zeichen)适用于依据设备安全法(Gscy)的作为专门设备的器具(可替代VDE标志)。VDE电缆标志(VDE—Kabe1—zeichen)适用于依据非协调的vDE规范的电缆、绝缘软线以及导线管和线槽。VDE协调标志(VDE—HARMON1SIERUNGSKENNZICHNUNG)适用于依据协调的vDE规范的电缆和绝缘软线。VDE标识线(VDE~Kennfaden),适用于依据非协调的VDE规范的电缆和绝缘软线。VDE协调线(VDE—HarmonJsierungskennfachen)适用于依据协调的VDE规范的电缆和绝缘软线。VDE无线电防护标志(VDE—FuIlkschutzzeichen),适用于依据VDE规范或邮政条例的已抑制干扰的电器设备。VDE电子认证标志(VDE—Elektlonik—pruf2eichen),适用于电子元器。
1、 咨询:
申请人向我们提供企业简介和VDE认证产品说明如:产品型号、名称,零件表、图纸、工作原理图、技术参数表、使用说明等资料。
2、 建立代理关系:
委托方(申请人)与代理方(CEI)签署代理协议,进一步以书面合约形式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力和义务,以确保双方在申请过程中能密切配合,使得申请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并达到预期目的。同时代理委托书是CEI必须呈交给VDE证明自已确受申请人委托的法律依据。
3、 申请确认:
VDE收到正式申请表及结构参数表后,约在2-4周内对该申请正式书面确认,并寄发票、工厂检查调查表等资料。
4、 送样:
VDE申请被确认的同时,会告知具体送样要求及其测试所依据的相关标准。样品完成后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自测或送交国内有关实验室预测。预测合格后,才能通过特快专递将样品安全、准确的寄抵VDE进行检测。
1)一旦测试项目全部通过,申请人将在得到通知。
2)检验结果也可能有缺陷。有些轻缺陷,认证机构与VDE沟通,只要稍加修正,不必重新送样,VDE即能发证。
3)当检测结果出现重要缺陷时,认证机构将与申请人探讨失败的原因。必要时请VDE将试验失败的样品寄回,以供参考分析。待样品修改完善后办理重检手续,再次送样,直至合格。如在六个月内重新送样,则重新测试的费用将会优惠很多。
5、VDE认证工厂检查:
分发证前的工厂审查和获证后定或不定期的监督复查。工厂审查前,认证机构委派专家协助制造厂对生产设施、实验设备、计量及整个质量体系对照VDE要求进行自查。若审查时,检查人员提出整改要求,协助制造厂尽快研讨整改措施并迅速落实执行直至复检合格。
6、颁发VDE认证证书
在工厂检查顺利通过的前提下,若样品测试合格,则VDE会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VDE证书也会很快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