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发布指令2005/69/EC于2005年12月29日生效。该指令是对76/769/EEC的第27次修订。该指令于2009年5月31日废止,相应管控要求纳入REACH法规限制篇,由于多环芳烃使用范围广且危害大,已有多家企业开始管控电子电器产品中的PAHs,其中蒽这一项物质被REACH法规列入到SVHC高关注物列表中。2008年1月8日德国安全技术认证中心(ZLS)发布公告ZEK01-08号文件,要求从2008年4月1日起在GS标志认证中强制加入PAHs测试,并规定未通过PAHs测试的产品将无法获得GS认证标志而顺利进入德国。
GS标志对多环芳烃的限量要求分为三类,
项目 | 一类 | 二类 | 三类 |
材料 | 放入口中的材料或供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会与皮肤接触的玩具材料 | 与皮肤接触超过30秒(长时间接触)且不属于一类的材料 | 与皮肤接触小于30秒(短时间接触)且不属于一、第二类的材料 |
BaP | 不得检测到1(小于0.2mg/kg) | 1 mg/kg | 20mg/kg |
PAHs总和 | 10mg/kg | 200mg/kg |
若测试结果大于一类但符合二类的限值,需再依据DINEN1186及64LFBG80.30-1的迁移性测试进行测试结果确认。存在高风险材料:塑料、橡胶、涂料、防锈油、脱模剂、润滑油等。
PAHS检测哪些物质:多环芳烃(PAHs)主要的十八种化合物为: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苯并(g,h,i)苝、1-甲基奈、2-甲基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