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说,香港并不存在“零申报”这个说法。其实所谓的“零申报”就是在收到香港税务局的利得税申报表上写个零。 通常成立了香港公司,只要银行有款项进出,就不具备做“零申报”的条件了。
有些香港公司没有规范去做审计,进行报税维护,企图走政府擦边球。香港税局对香港公司的账务有7年的追诉期,若7年中贵司存在经营行为且进行0报,,需要承担罚款高5万港元,另外必须重新做帐,缴纳3倍税款,冻结银行账户,对董事提出检控,一经定罪,罚款HKD50000,高监禁3年的。 那为何“零申报”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
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众多代理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但造成的风险还是有股东董事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