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管理遵循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全程监管、就近处置的原则,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数字化建设,推进建立统一的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平台,实现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和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具体措施。
鼓励产生、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通过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平台建立台账、报送有关资料。产生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工业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排污单位新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排污单位新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蒸馏残渣、筛分出的废活性炭、废催化剂、 废气、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物等。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处置排污单位新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物、实验室废液、污泥、废矿物油、熔渣等。医疗废物处置排污单位新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消毒后的医疗废物、废活性炭、除尘灰、污泥等。
固体废物的去向主要为贮存、自行利用、自行处置、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排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的排放口分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