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标准局(TBS)是在1975年由美国国会法令开设的坦桑尼亚国家行业标准组织,该法令接着在1977年对与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趋势相关的坦桑尼亚规范的开发设计和推动层面开展了修定。
在TBS推动工商局规范化的拼搏下,从2012年2月1日逐渐,TBS将实行出入口前合乎性验证新项目 (PVoC)做为特殊的管控设备在分别输出国的合乎评定程序流程,以保证全部的進口货品在装运前合乎坦桑尼亚认同的技术标准 (即:坦桑尼亚规范或别的认同国家标准)。
合乎性鉴定操作程序有三种方式:途径A,方式B和途径C
方式 A,产品质量检验和检测
方式A适用所有种类的设备和进口贸易公司,不用提早申请注册。
步骤如下所示:
出口公司递交验证申请办理文档(申请表格、箱单、税票、检测报告等)
特定组织审批验证申请表格/验证文档
实行当场检测和取样检测
审签合乎性证明文件(CoC)
方式 B,产品注册证
审理标准:务必有持续2次达标的Route A 检测即可申请办理,适用经常出入口类似货品的经销商。
一、申请办理产品注册证的程序流程:
递交填好详细的授权委托单RFC,包含商品信息(型号规格,品牌,规格型号,规格,总数,电气设备主要参数等),商品检测报告。
商标注册证规定:商标注册证中HS Code 前4位务必同样。
组织审批申请注册材料。
组织授予产品注册证
每6个月审批一次申请注册材料(确定商品检测报告是不是再次合理)
注:不能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的设备有:食用糖,粮食作物(谷类),豆类食品(稻子,麦子,苞米),化肥,小动物和水产业商品,新鲜的乳制品,新鲜的园艺产品,二手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