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3月1日起,新规章制度适用新注册的经销商,即这些并未申请注册在ACMA经销商数据系统的供应商。3年缓冲期后,即从2016年3月1日起,新机制将适用全部经销商。
从2013年3月1日起,新注册供应商务必在新版本数据库查询上备案,并应用RCM为单一合乎性标示,说明合乎ACMA全部有关政策法规规定。
针对在2013年3月1日前已在ACMA数据库查询备案的经销商,有3年缓冲期,可在新版本数据库查询上备案并选用RCM标示。在缓冲期(2016年3月1日)前,其商品仍可选用C-Tick或A-Tick标示。在缓冲期前,已合乎目前政策法规规定并具备C-Tick或A-Tick标示的设备不用重贴上标签,并可商品流通销售市场。2016年3月1日以后,全部必须产品上贴上认证证书的经销商务必在新版本数据库查询上备案并应用RCM标示。
当商品需合乎ACMA及EESS规定时要标识RCM标示。RCM标志的引进并不会危害机器设备合乎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检验、纪录储存及其直接证据规定将在有关标识通知里要求。
1. Safety(商品安全验证):SAA
商品安全验证包含两一部分:电器产品分成管理类电气设备(Prescribed Product)和非管控产品(Non-prescribedproduct)。
2. EMC(电磁兼容测试性):即可以是C-Tick Report ,还可以是CE EMC Report。
3.Importer:RCM只有由澳大利亚本地申请办理,该企业需要向澳洲政府申请办理一个RCM号。我国制造商和出口公司可以用自已的理由申请办理IEC或是AS/NZS汇报,可是该汇报务必交给澳大利亚采购商来申请办理RCM。注册申请花费为每一年每商品每商标logo75澳币。
进到澳大利亚(包含澳洲和新加坡)的电器等设备需要根据RCM认证,在商品上加上RCM序号,才可以合理合法地进到澳大利亚市场销售。澳洲和新加坡推行规范的统一和验证的互相认同,商品只需获得一个国家的验证后就可在一个国家市场销售。电子电气商品在日常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每一年在我国也是有许多的电器商品会出入口到,检测认证是对外贸易关键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