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认证
1. 法律依据及实施体系
2014年7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2014年第23号公告),修订更新了17份CCC认证实施规则,包括家用电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CNCA-C07-01:2014)。新规则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修订目的主要是强化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减轻诚信守法企业负担,激发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各参与方的活力,实现提高认证有效性、促进认证机构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的多方共赢。新实施规则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实施分级管理,给予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凸显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地位;
开展分类管理,采取“扶优限劣”管理模式,有效激发企业活力;
粗化认证单元,简化认证变更,降低企业认证成本;
突出生产企业责任人地位,充分利用自有检测资源,便利企业检测。
2. CCC认证范畴的小家电产品及其标准
上,被归入CCC认证产品范畴的家用电器共有20种,包含湛江市重点小家电产品(电饭锅、电压力煲、电磁炉和电水壶)。CCC认证的技术依据是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国家技术规范中的强制性要求。表3-1列出了小家电产品CCC认证的依据标准,表3-2则列出了这些标准对应的IEC标准版本以及采用关系。
表3-1 小家电产品CCC认证依据的标准
我国家用电器通用安全标准的新版本为GB4706.1-2005,它等同采用了IEC60335-1-2004第4.1版标准;而特定小家电产品的特殊安全标准须与对应的通用安全标准配套使用,因此应注意通标的版本差异。
我国家用电器安全标准和性能标准的制定机构是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该技术委员会是IEC TC59/61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和ISO TC 86、SC 3和SC 5在中国的归口单位,其中秘书处设在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SAC/TC46下设16个分技术委员会,其中涉及小家电产品的有:
SC3(厨房器具);
SC5(取暖熨烫器具);
SC6(美容及其它器具);
SC8(家用电器用主要零部件);
SC9(家用电器可靠性);
SC10(家用电器噪声);
SC11(家用电器服务);
SC12(家用电器布线及安装);
电磁兼容方面,CCC认证仅规定了发射(GB4343.1-2009)和谐波电流(GB17625.1-2012方面的要求。电饭锅、电熨斗以及皮肤和毛发护理器具需要做电磁兼容方面的检测。此外,需要强制执行的标准主要有家用电器的抗扰度标准GB4343.2-2009、电压波动和闪烁标准GB17625.2-2007以及电磁灶和微波炉的发射标准GB4824-2013。
此外,对于CCC认证依据的标准更新程序有一定的规定:国家认监委负责CCC认证用标准及相关技术规则的确认,对标准等强制性认证规则的变更作出安排。对于列入认证实施规则内的标准,标准变更时,原则上按国标委发布的实施规则中的检测标准,认监委不再另发有关更新标准和新标准采用日期的通知。如遇特殊情况,认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对标准采用、认证程序和过渡等作出安排。对于新发布目录内所采用的标准,按照认监委公布的认证实施规则所规定的实施日期执行。认证机构应收集标准更新信息,并向认监委报送标准更新信息和采用新标准建议,以及新旧标准差异;认监委则对认证机构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备案。认监委与国标委应建立沟通机制保证标准的有效实施。
3. 认证流程
根据家用电器新的实施规则《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CNCA-C07-01:2014),家用电器的基本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该模式取消了原来的初始工厂审查要求。其中获证后监督指下列三种方式之一:
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
市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
a. 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模式上酌情增加企业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等相关要素、对获证后监督各方式进行组合,确定认证申请人所适用的认证模式。
b. 认证单元
认证单元的划分原则上按照产品类别、型式、规格、工作原理、安全结构等不同来划分。相同生产者、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同生产者、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仅在一个单元的样品上进行型式试验,其他生产企业/生产者需提供资料进行一致性核查。
c. 认证程序
认证的基本程序为:
①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②认证委托人按实施细则提供申请资料;
③型式试验;
④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⑤获证后的监督。一般的认证时限为90天(自受理认证委托起)。
认证机构应根据实施规则制定认证实施细则,并在国家认监委备案后对外公布实施。认证实施细则包括至少以下内容:
认证流程及时限要求;
认证模式的选择及相关要求;
单元划分的细则及相关要求;
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要求;
认证委托资料及相关要求;
样品检测要求(包括型式试验、生产现场/市场抽样检测、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的要求);
初始工厂检查及获证后监督要求;
认证变更(含标准换版)的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清单;
认证技术负责人的要求;
收费依据及相关要求;
与技术争议、申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此外,CCC认证要求所有安全关键元器件都进行CCC认证,并提供相应的CCC证书号。CQC对元器件又提出了《CQC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录》。如果元器件没有CCC认证证书,企业则需要提交相关元器件样品进行随机试验。若取得了符合以下条件的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也可被CCC认证承认,免于进行单独测试:
经国家认监委批准设立,并经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认可的认证机构按与整机相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出具的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且
国家认监委指定承担CCC认证任务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在认可范围内的测试报告;且
相应零部件认证的检测标准与CCC认证实施规则中对应的标准必须一致。
4. 认证证书及CCC认证标识
- 申请人
- 制造商
- 产品名称、型号或者系列名称
- 产品的生产者、生产或者加工场所
- 认证模式
- 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
- 发证日期和有效期
- 发证机构
图3-1 CCC认证流程
获得CCC认证的企业须在产品上加贴CCC标志(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家用电器的CCC标志按种类分为安全、安全和电磁兼容2种,按大小可分为8、15、30、45、60 mm5种。电饭锅有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的产品,应加贴“S&E”标志,而电磁炉、电水壶等为“S”标志,参见图3-1。标志应加贴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标志可采用国家认监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或非标准规格印制/模压认证标志。
我国作为IECEE-CB组织的成员,向IEC承诺在我国推行强制性合格评定活动中,认可IECEE-CB成员组织出具的我国加入的标准目录内的CB证书(限安全标准,EMC除外)。
实施分级管理,给予认证机构更多自主权,凸显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