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外贸”的具体体现,是国际贸易的发展趋势,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商务的新增长点。发展跨境电商能够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增加中小企业的商业机会,推动国家的经济发展。跨境电商对于国家经济发展来说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于企业来说是一次新的发展机遇,识别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因素对于与企业具有重大决策意义。我们有必要厘清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影响因素与作用机理,构建一个高效快捷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本文在综述国内外跨境电商研究的基础上,基于商业生态系统理论,采用专家访谈与文献资料,运用程序化扎根理论方法进行开放式编码、主轴编码以及选择性编码,构建了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模型,归纳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成员、种群关系、内部要素与生态系统环境4个主类属。研究结果表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由领导种群、关键种群、支撑种群与寄生种群组成,种群间主要存在互利、竞争、捕食与寄生关系,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由跨境物流、跨境支付、信用风险管理、国际网络营销、平台服务、人才培养等内部要素组成,受到政治、经济、技术、社会文化与地理因素影响。其中,种群关系调节内部要素对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成员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为了明确促进跨境电商发展路径,本研究以生态系统环境为准则,通过分析内部要素之间的关系,构建跨境电商发展关键因素ANP模型,以识别出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关键因素,从而为与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有效的发展策略。研究发现,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生态系统环境因素依次为政治、经济、技术、社会文化,影响跨境电商发展的内部要素依次为信用风险管理、平台服务、跨境物流、跨境支付、人才培养、国际网络营销。后,从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角度,本文提出了促进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建议:(1)需要建设高效的组织机构,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便利的服务,培育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成员;(2)通过扶持政策规制与引导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成员,加强生态系统成员间的互利合作关系,平衡种群间的竞争合作关系,促进生态系统健康发展;(3)从信用风险管理、平台服务、人才培养角度出发,推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内部要素完善;(4)改善跨境电商发展的生态系统环境。
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全球贸易活动的亮点和新增长点。跨境电子商务作为其中的一个细分领域,从2012年以来出现了爆发式的增长。与传统贸易相比,跨境电商借助互联网实现商品和服务的搜寻、订购、支付环节,通过线下物流交付实体货物或直接通过互联网数字传输交付数字化产品及服务,具有全球性、无形性、无纸化、高频度和小批量的特点。跨境电商贸易中所涉及到的电子合同、跨境数据流动与交换、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交易以及贸易便利化措施等内容在《关贸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贸易便利化协定》中并没有明确的体现,原有的WTO规则在跨境电商领域已经出现了不适用性。近年来,国际上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跨境电商国际性规则,中国在跨境电商商业运营以及相关政策法规方面都取得了很多创新成果,但WTO成员国中的各利益相关方利益诉求难以协调,使得WTO跨境电商相关规则的构建进展缓慢。本文结合文献研究、数据分析、文本分析和案例分析方法,多方位获取全球跨境电商相关的数据,并对部分WTO规则和中国国内跨境电商规则文本进行解读。以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的区别为起点,跨境电商中出现的数字化商品和服务、跨境零售贸易模式和无纸化贸易相关问题,明确现有WTO框架下市场准入、监管规则以及贸易便利化条款对跨境电商的不适用性,并提出建立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的思路,从而实现对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的必要性、需要实现的目标、具体规则建议的梳理,厘清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的基本状况,提出跨境电商国际规则的规则建议,分析各国的利益诉求和利益协调的可能性,明确我国实践经验对国际规则制定的借鉴意义,推动我国国际规则制定和修订的话语权。论文介绍了全球跨境电商发展的现状。通过数据分析展示全球跨境电商的市场规模特点,数据表明,零售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子商务是全球电子商务中增长快的两个领域。据预测,2017到2022年,跨境电子商务增长约17%,跨境在线零售增速将达到约25%。互联网基础设施、物流基础设施、海关程序和数据法规等也反映了跨境电商的贸易环境在不断改善。跨境B2C电商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亚太地区是跨境电子商务具活力的地区,而中美两国是全球大的电子商务参与者。明确了跨境电商中的数字贸易相关概念,对比跨境电商与传统贸易在交易的货物和服务类别、交易支付方式、商品交付方式上的区别。对比显示,跨境电商中的数字贸易兴起,并影响了音频、视频、出版、计算机软件产品的交易方式。传统贸易大多属于B2B的大批量进出口,而跨境电商更多的是面向个人消费者的小额贸易,单笔订单交易金额较小,交易频率较高,通过快递方式完成运送,涉及大量的小包裹运输。并且跨境电商中有大量无纸化操作,买卖双方能够通过互联网实现即时的信息交流。根据跨境电商具有的这些特点,结合现有的WTO相关规则,从五个方面了现有规则在这一领域的不适用性:即在线订购和支付产生的电子传输规则问题、数字信息实物载体产品的原产地规则问题、商品通关和售后阶段的规则问题、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相关的规则问题(包括数字化产品的分类问题、数字化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口许可程序协定》适用引发的问题和数字化产品的关税问题)、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和相关监管规则问题(包括公共电信网络的接入问题、GATS一般例外条款的滥用问题以及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消费数据的相关问题)。针对这些规则的不适用性,论文结合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的包含跨境电商相关条款的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国内法规及其向WTO提交的相关提案等,提出了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的针对性建议,建议主要分为四类,即跨境电商的定义及分类问题的建议、开放市场问题的建议(包括非歧视原则与关税政策、支持跨境数据流动)、贸易便利化问题的建议(包括提高透明度、强调对无纸化贸易的认可、加强通关便利化的措施和构建单一窗口)、监管规则问题的建议(包括制止非法贸易、保护消费者隐私和数据安全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现有的实践经验能够为跨境电商国际规则提出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但现实中的规则谈判进展十分缓慢,本文分析了导致WTO跨境电商规则谈判停滞不前的重要原因,即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发达国家在跨境电商规则制定问题上的利益诉求不同,“数字鸿沟”的存在导致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在跨境电商规则的讨论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不同,成员国在WTO机制下协调利益冲突的过程会对跨境电商电子商务规则制定造成影响。后,论文介绍了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跨境电商平台以及相关支撑服务的发展现状,梳理了中国国内跨境电子商务政策法规成果,以及以杭州为代表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进行的规则创新,中国在跨境电子支付、贸易便利化与海关监管、关税政策以及信用体系建设和质量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分析中国的实践经验在贸易便利化、关税政策、打击非法贸易和制定跨境电商数据标准方面对跨境电商国际规则制定的借鉴意义,以及为发展中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争取更多关注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