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TBS)执行董事已发出正式的官方确认文件,可以实施和执行此项符合性评估程序(PVOC)。所有在PVOC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都必须要进行检查,产品需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和其他认可标准,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OC)。
该程序定于2011年12月31日开始。符合性证书(COC)是确保货物顺利清关的必要文件,此证书证明产品符合相关的坦桑尼亚技术规定和国家、地区和。如果无法提交由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性证书,可导致清关延误或者罚款甚至货品被退回出口国。
现在出口到坦桑尼亚的货物在出口前需要申请COC,货物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之后到达目的港,是需要提供COC清关的,否则有可能导致客户不能顺利清关。
坦桑尼亚PVOC认证目标
保护消费者的环境
确保产品的符合性
通过出具相应的符合性(COC),在坦桑尼亚海关加速清关
具体资料如下:
1.申请表(我司提供填写,终给到word版+盖章版)
2.产品测试报告(第三方实验室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
3.当批次出运货物的发票,装箱单(盖章版)
4.预约我司检验员验货
以下为坦桑尼亚PVOC具体流程:
以上资料给齐,货物备齐,包装完好,提前5工作日预约验货,无需监装,告知验货具体时间,地点。
验货顺利完成,无整改意见后,贵司执行装柜出货计划;
货物出运后,提供终箱单发票提供给Beidor安排出具坦桑尼亚PVOC证书草稿件;
待证书草稿无异议即回复Beidor出具证书正本;(可选择国内出证或者目的国出证)坦桑尼亚出证是2-3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