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材料
文网文(或者“网文证”)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根据经营服务不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可划分为:文网文、动漫文网文、音乐文网文、艺术品文网文、展览/比赛文网文等。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