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观密度是指材料在自然状态下(长期在空气中存放的干燥状态),是质量与表观体积之比,表观密度=M(实体)/V(实体+闭口孔隙)。表观体积是实体积加闭口孔隙体积。一般直接测量体积,对于形状非规则的材料,可用蜡封法封闭孔隙,然后再用排液法测量体积。
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测定方法标准参考: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进行实验,该标准规定了测定泡沫塑料及橡胶的表观总密度和表观芯密度的试验方法。模制或自由发泡或挤出时形成表皮的材料表观总密度、表观芯密度也可用此标准,但对于不规则形状的产品应采用浮力法等方法测定。
试验要求:
1.样品尺寸:试样的形状应便于体积计算,切割时,应不改变其原始泡孔结构。试样总体积至少为100cm³,在仪器允许及保持原始形状不变的条件下,尺寸尽可能大。
2.测试数量至少5个。状态调节:测试用样品材料生产后,应至少在常温常湿环境下放置72H,才能进行制样。
3.测试步骤:称量试样,**到0.5%g。测量试样尺寸(长宽高),单位为mm,每个尺寸至少测量三个位置。测试后按照计算公式算出样品密度。4.测试使用设备:数显卡尺、电子天平。
5.测试周期:五个工作日。
6.实验报告
实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各项:
A)采用标准编号;
B)实验材料的完整的标识;
C)状态调节的温度和相对湿度;
D)试样是否有表皮和表皮是否除去;
E)有无僵块、条纹及其他缺陷;
F)各次试验结果,详述试样情况(形状、尺寸和取样位置);
G)表观密度(表观总密度或表观芯密度)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估计值;
H)是否对空气浮力进行补偿,如果已补偿,给出修正量,试验时的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及大气压;
I)任何与该标准规定步骤不符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