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球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外需增长持续放缓,外贸保稳提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对此,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继续发挥出口对经济的支撑作用”“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
企业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用到转口操作呢?
企业在出口产品时,遇到目的国对我国的产品有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贸易战关税等情况时,企业可以考虑下转口操作了,因为不通过转口操作,直接出口到目的国,该产品将缴纳高关税从而丧失了其在当地市场的价格优势,会损失掉部分利润,降低了产品的竞争力,所以企业可以考虑通过转口操作来规避这些税负。
货柜货值多少适合做转口?
商品货值是一部分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就是要看出口的目的国,对产品征收的反倾销反补贴关税是多少,如果货值较低如一个柜子1万美金,目的国税费20%,这种情况就没必要转口了,因为加上转口的花费,与直接交税的成本是一致的,所以需要根据货值和税费来确认商品是否适合转口。
现阶段,在进出口贸易中,许多国家地区专门针对我国商品发动反倾销的产品品种逐渐增多,除开纺织产品,服装,服饰,单车,电视,陶瓷产品,包装袋,照明灯具,玻璃产品,干电池,化工品等,如今连玻璃纤维网格布,复合实木地板,胶合板,加固件,不锈钢厨具等等这些逐渐增多的商品被国外指控为倾销啦!咱们的许多出口企业觉得很冤。广东省的许多鞋企建立了1个应对O盟反倾销的同盟团体,获得了浙江温州、福建晋江等地的鞋企的回应,大伙儿在一块筹款请律师,团体行业内的力量相互应诉,这些人的行动也获得了我国的支持。但是,别忘记那样1个客观事实:我国出口产品是不是产生“倾销”,判决权在人家的商贸部门手里,这些人才是裁判。但是我国出口企业好不容易打开的欧、美大市场就这样放弃了吗?
回答是:不可能的。古人云,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咱们中国人的智慧可是杠杠滴,那国内企业该怎样了解和解决反规避?
首先,企业单单具备高度重视有关标准的观念早已不足,更主要的是可以快速学习并应用有关标准。国外的反规避条款内容和标准的设定、执行、当然有前提、可用条件和BUG,对这种标准越了解,越可以合理有效避开这种标准。
假如要依据更改出产地来规避,就需要多方面分析出产地标准。从出产地标准看,依据第三国转口贸易,或在第三国开展简易安装并出口到消费国,大多数情况下均没有更改产品出产地,或者是并没依据这种方式将产品的出产地身份变换。如依据美国的反避开法,对来源于被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的零配件或原材料必须必须该产品所涉及到所有零配件市场价值的60%,美国才评定该产品出产地本质变动。因此,企业不可简易地在境外开设单纯的装配工厂或开展境外装配合作,而必须在境外适度本土化。
跨国公司要合理配置境外产业链。在搭建境外业务时,力争依照反避开标准要求搭建产业链,淡化中国成分和要素,按出产地要求巧妙合理安排生产阶段,科学合理设计产品组成。
深圳鑫瑞达已经成功操作了诸如:床垫,橱柜,浴室柜,木地板,木制家具,磁砖等产品转口贸易发货到美国的案例。对于出口客户来说,我们无需客户做收货人,在美国有正规注册的公司,从而降低了相应的出货及查验风险,成功率大幅提升。
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或再输出贸易,是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这种贸易对中转国来说就是转口贸易。交易的货物可以由出口国运往第三国,在第三国不经过加工(改换包装、分类、挑选、整理等不作为加工论)再销往消费国;也可以不通过第三国而直接由生产国运往消费国,但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并不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中转国分别同生产国和消费国发生交易。转口贸易有货物集散地、仓库、堆栈之意,它属于再出口贸易和过境贸易中间接过境的一部分。
转口贸易的发生,主要是因为贸易制裁,或者战争,宗教等因素。但到现在,主要是因为贸易制裁,避开高额关税,而采取的贸易运输方式,转口港,也叫2程进行换柜,出CO(产地证)。
正常贸易下,签订合同的双方直接完成货物的交接,境内公司将货物进口后再出口。
而在转口贸易下,贸易并不再直接在中国和目的消费国之间进行,而是借助生产力同样发达的第三方国家转手进行买卖交易,转换贸易主体合法。货物不直接到目的港,而是绕中转港,在中转港口完成换柜,配套中转国的原产地证书以及出口文件,为目的港客户提供清关文件。
通过转口贸易,货物运到这个第三方国家中转,增加了一些中转费用,但是就避免了高昂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