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电桩欧洲CE认证指令/法规
LVD低电压安全指令: 2014/35/EU
EMC电磁兼容指令: 2014/30/EU
Rohs 2.0 指令:2011/65/EU
二、充电桩CE认证标准
1. EN6185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适用主要标准
EN 61851-1:201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61851-2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21部分: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传导连接要求
EN 61851-22:2002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22部分:交流电动车辆充电站
EN 61851-23:2002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22部分:直流电动车辆充电站
2. 直流电动汽车充电站
EN 61851-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一般要求
EN 61851-21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第21部分:电动车辆与交流/直流电源的传导连接要求
IEC 61851的这一部分以及第1部分给出了电动车辆与交流或直流电源的导电连接、符合IEC 60038至690V的交流电压以及当电动车辆与供电网络连接时,1000 V的直流电压的要求。
EN 61851-23:2014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 第23部分:直流电动车辆充电站;
3.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
EN 61439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组件;
EN 62196插头、插座、车辆连接器和车辆插孔。电动汽车的传导充电。对交流250 A.C.和直流400A的电动车辆充电。
三、充电桩欧洲CE认证办理要求的资料
1、制造商(欧盟授权代表(欧盟授权代理)AR)的名称、地址,产品的名称、型号等;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安全设计文件(包括关键结构图,即能反映爬申距离、间隙、绝缘层数和厚度的设计图);
4、产品技术条件(或企业标准),建立技术资料;
5、产品电器原理图、方框图和线路图等;
6、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请选用有欧洲认证标志的产品);
7、测试报告 (Testing Repo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