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房屋质检鉴定部门
一、文登市房屋质检鉴定,可以将其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B级:个别结构构件评定为危险构件,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安全,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如何检测房屋质量:
1、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内房屋质量鉴定可以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2、房屋质量问题包括墙面脱落、屋面漏雨、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等,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暖气不热、漏气,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氡、、氨、苯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
3、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使用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如果质量问题通过修复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二、文登市房屋质检鉴定流程:
一、房屋鉴定委托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其房屋产权所属关系的有效证件、租赁合同或证明与鉴定房屋机关民事权利的有效证件副本;
(2)有关房屋技术、管理档案材料;
(3)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它资料;
(4)填写鉴定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并交纳鉴定费用;
三、文登市房屋质检鉴定程序:
(1)接受委托;
(2)开展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复核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
(6)签发鉴定文书;
四、文登市房屋质检鉴定标准
一、砌体结构的检测可分为砌筑砌块的材料力学性能、几何尺寸、构造、缺陷和损伤等项目。
二、砌体工程材料力学性能检测方法、抽样数量、结果评定等可参照《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135的有关规定执行。
砌筑砂浆强度的检测可参照《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JGJ/T136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砌体结构构件几何尺寸的检测内容包括砌块和砂浆尺寸、构件截面尺寸及高度、洞口尺寸的检测。
1宜按结构层及构件类型划分检测单元,偏差应全数检测;几何尺寸的其它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
B类建筑,应抽查构件数量的20%,且不少于5件。
2砌块和砂浆的尺寸可直接用钢卷尺量测,每个检测批可随机抽检20点,现场检测可仅抽检外露面。单个砌块尺寸的评定指标可按现行相应产品标准确定。
3砌体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高度一般采用钢尺、皮尺量测,当构件的跨度较大、高度较高时,可采用激光距仪测定。砌筑构件截面尺寸为负偏差时,应以实测构件的截面尺寸作为构件安全性验算和构造评定的参数。
4砌体结构构件洞口尺寸一般采用钢尺量测。对于非正常的(即后期增加的)洞口,其尺寸应包括周边松散或与主体无连接的区域。
四、砌体结构构造的检测应包括构件的高厚比、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大型构件端部的锚固措施、支座垫块尺寸及圈梁、构造柱、墙梁构造处理、砌体中的拉结筋等。
1砌体结构构造的检测单元划分及检测结果评定可参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相关规定执行,抽样数量如下:
A类建筑,抽样数量不应少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规定数量的50%;
B类建筑,抽样数量不应少于《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规定数量。
2砌体构件的高厚比,其厚度值应取构件厚度的实测值。
3预制构件的搁置长度,可剔凿表面抹灰后采用尺量的方法检测。
4跨度较大的屋架及梁支承面下的垫块尺寸和锚固措施,可剔凿表面抹灰后采用尺量的方法检测。
5墙梁、圈梁、构造柱应检查其布置的合理性,并应在剔凿表面抹灰后测定其结构尺寸,必要时还应检查其配筋。墙梁、圈梁、构造柱的混凝土施工质量,可按本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