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第一条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从房屋地基基础、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的危险程度,结合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
房屋完好与损坏的程度如何评定?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大部分十余个分项的完损情况评定房屋为:A:完好房,B:基本完好房,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