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安全性检测鉴定内容
厂房鉴定内容具体如下:
1、结构布置复核
现场采用测距仪、卷尺等测量工具对房屋结构空间布置进行测绘。
2、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混凝土构件尺寸截面复核、钢材强度检测、钢构件截面尺寸复核。
3、结构验算
采用PK PM计算软件进行建模验算,经计算复核,房屋结构承载力满足要求。
4、构造检查
混凝土构件高宽比、高跨比等构造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连接方式正确,无构造缺陷,工作无异常;钢构件长细比等构造合理,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连接方式正确,无构造缺陷,工作无异常。柱间支撑、水平支撑、系杆等结构构造措施齐全。
柱间支撑现状完好
5、不适于承载的位移或变形检查
经全面检查,未发现构件因位移或变形引起的节点开裂、粉刷起鼓、开裂等损伤现象。
6、裂缝或其他损伤检查
经全面检查,未发现构件破损、开裂、锈蚀、保护层剥落、支撑损坏、连接件残缺等损伤现象。
混凝土构件现状完好
7、结构整体性检查
构件长细比及连接构造符合现行相关设计规范规定,支撑系统完整,无明显残损或施工缺陷,能传递各自侧向作用。
工业厂房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相关规定: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的程序,包括保护样品的完整性、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样品不会在实物上或记录中和其他文件混淆。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的传递。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应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置、准备过程中出现退化、丢失、损坏,应遵守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样品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应对存放和环境的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样品有关部分处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这种质量控制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b)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c)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d)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验检测
厂房检测流程:
步:接受委托
接受房屋受检人的委托,进行对厂房检测。
第二步:收料现场调查
对房屋的结构图纸和相关检测数据搜集。
第三步:制定方案
制定的方案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在对方案存在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方案通过审查;
第四步:现场检测
在方案审查通过以后,根据方案列出的项目对房屋进行现场检测。
第五步:信息处理 综合分析 根据检测和取样得到的数据和样本进行检测计算。
根据房屋现状和检测取样得到的数据进行房屋综合分析。
第六步:编写报告
编写报告必须提交房屋检测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对报告的问题和项目进行修改和补充,直至报告通过审查;
第七步:签发报告
厂房在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产权证明时候,需要对厂房进行相关的房屋检测鉴定,而厂房安全性检测鉴定是其中重要的一项。了解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能够不仅仅了解到办理相关的意义,也通过了解房屋检测鉴定的细节可以学习到更多关于房屋结构知识,对深入了解房屋安全,制定因地制宜的房屋养护和安全生产具有科学指导意义。
那么厂房安全性检测鉴定是怎么做了?相关的检测鉴定流程与项目有哪些通过下面的案例,你就知道了。
为办理产权证以及了解厂房及办公楼的主体结构安全状况,某公司委托我司该公司的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房屋安全性检测鉴定 。
检测依据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门式刚架轻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2年版);
《钢结构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YGJ82-91);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回弹法检测砌筑砂浆强度技术规程》(DB37/T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厂房检测,包含钢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厂房。在使用功能发生改变时,或拟进行结构改造、扩建、改建,对结构改造安全性存在疑问时进行。
厂房鉴定单元的归纳断定评级分为一、二、三、四,四个等级,应包含承重结构体系、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围护结构体系三个组合项目,以承重结构体系为主,按下列规定断定断定单元的归纳。
1.当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围护结构体系与承重结构体系的断定等级相差不大于一级时,能够承重结构体系的等级作为该断定单元的断定等级;
2.当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围护结构体系比承重结构体系的断定等级低二级时,能够承重结构体系的等级降一级作为该断定单元的断定等级;
3.当结构安置和支撑体系、国护结构体系比承重结构体系的断定等级低时,可根据上述准则和具体情况,以承重结构体系的等级降一级或降二级作为该断定单元的断定等级;
4.归纳断定中宜结合断定单元的重要性、耐久性、运用状况等归纳断定,可对上述断定结果作不大于一级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