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因企业类型(如国企、民企等)和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新设、并购等)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几类基本材料:
一、企业基本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通常需要加盖企业公章。
企业章程: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股东结构等。
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资料:包括股东、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股东为法人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投资项目资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按相关部门要求填写的标准表格,详细填写投资项目的基本信息,如投资目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地点等。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明确投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投资份额、治理结构等重要事项。
董事会或出资决议:境内企业关于本次境外投资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出资决议,需有明确的表决结果和签字盖章。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尽职调查报告需对境外投资项目的背景、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潜在风险等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论证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三、财务及资金证明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通常要求提供境内企业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需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资金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等,用于证明企业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境外投资。资金证明的金额需与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相匹配。
四、其他材料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企业需承诺所提供的投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
追溯至终实际控制人的投资主体股权架构图:展示境内投资主体的股权结构,一直追溯到终实际控制人,以便相关部门了解投资主体的背景和控制关系。
特殊目的公司(如有)的相关文件:包括特殊目的公司的登记注册文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等。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提交的材料:如《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等,对并购项目的前期情况进行说明和申报。
五、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存在虚假陈述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情况。
材料完整性:根据具体投资项目的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额外的材料或文件。
材料规范性:所有材料需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提交,确保格式规范、内容清晰。
ODI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较为繁琐,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投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企业也可以咨询的服务机构或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