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ODI备案?
ODI备案是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简单来说,境内机构投资港澳台地区或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无论是新设公司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者间接取得境外公司所有权、控制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就需要去相关部门进行境外投资备案。这里的“相关部门”主要包括:商务部门、发改委和外管局(银行)三大部门,而境内机构只有完成ODI备案,并从前述部门分别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项目投资备案通知书》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后才能实现海外公司的合法设立、资金的合规出境等目的。
投资主体应在境外投资项目进展到哪一步时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
根据11号令第三十二条,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在项目实施前取得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11号令所称项目实施前是指投资主体或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为项目投入资产、权益(已按照11号令第十七条办理核准、备案的项目前期费用除外)或提供融资、担保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