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境外企业情况主要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以境外企业有关注册登记文件(如成立证书)为准。
2、股权结构:前五大股东(境外企业为合伙制企业的,则为普通合伙人和前五大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国籍或注册地、持股比例等)。
3、投资:主体和境外企业的控制关系。比如:投资主体以何种方式控制该境外企业。
4、经营情况:近两年主要业务情况,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
5、近两年是否受到所在地行政、刑事处罚(如有,则说明有关情况)。
项目背景情况
1、项目必要性:包括项目与投资主体发展战略的关系、与投资主体国内外业务的关系、项目对投资主体的意义等。
2、前期已经开展的工作情况: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对外谈判、投资决策等情况。
3、项目涉及的审批情况:包括项目涉及的国内外政府审批(如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市场准入、反垄断审查等)及有关审批的进展情况。
关于投资行业领域:
1、根据项目主要内容填写行业领域。项目横跨多个行业领域的,以实际投资占比大的为准。
2、凡是项目内容涉及敏感行业的,不论有关内容在中方投资额中占比多少,均应履行核准手续而非备案手续。
关于投资方式: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新建”“并购”“增资”或“其他”。
2、项目涉及多种投资方式的,以主要的方式为准。
1、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一旦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如投资金额变动、投资方式变更等,应及时更新备案信息,以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保留备案文件:填写备案表后,应妥善保留备案文件,包括备案表、相关证明文件等。这些文件在后续的审批和备案流程中可能会被要求提供,要妥善保存。
3、定期进行备案信息的自查和更新:定期对已备案的投资项目进行自查,确保备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发现备案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新,应及时进行修正和更新。
基本原则[5]
——坚持企业主体。在境外投资领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开展境外投资,企业在政府引导下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方式,在资本项下实行有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按“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坚持互利共赢。引导企业充分考虑投资目的国国情和实际需求,注重与当地政府和企业开展互利合作,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促进互惠互利、合作共赢。
——坚持防范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国家经济外交整体战略,坚持依法合规,合理把握境外投资重点和节奏,积极做好境外投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审批先行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境内企业进行境外直接投资(ODI)主要需获得发改委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批、商务部门或金融类企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审批,后凭相关审批文件办理外汇登记。如果没有做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是不可以在境外进行任何投资项目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