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多种原因已报关出口的货物发生销货退回
货物退运进口指对外贸易中已报关出口的货物因销货退回需重新运输入境的情形,亦称退关退货。其核心涉及因退货产生的税务调整及海关申报流程,退运原因包括质量不合格、型号不符、错发错运或海关责令退运等,海关对一年内原状退货的货物免征进口税。
根据货物退税状态分类处理:已办理退税的需补缴税款,并申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转内销的需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已申报未退税的需扣除应退税款并通过“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抵扣;未申报退税且转内销的需提交原始单据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退运申报需提供退运协议、原出口报关单、质检证明等材料,海关审批流程包含通关单递交及商检局双重审核。
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货后,出口企业必须向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申报手续,补缴已退(免)的税款,如果退运的货物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并分别依以下情况予以处理:
(一)如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货物加工整理,更换相同规格型号的货物重新出口,或将退运货物退给供货企业不再出口的,出口企业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及“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出口企业或供货企业凭证明单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
(二)出口企业将退关退运的货物转为内销的,应持有关凭证到其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单”,作为其内销时进项抵扣凭证。
出口企业将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后,货物发生退货而转作内销或部分内销的,企业须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其应退税款在退税总额中予以扣除或比照已退税业务补交税款(已申报资料正常办理退税)。外贸出口企业还应填列“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经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签章后,作为内销时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企业申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留存退税机关。
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却已发生退关退货并转作内销的,由于有关原始单据在企业,由出口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原始单据,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在书面申请报告及原始单据上签注“未办理退税”字样。
| 成立日期 | 2016年04月28日 | ||
| 法定代表人 | 张锦添 | ||
| 注册资本 | 200 | ||
| 主营产品 | 代理报关,代理口岸进出口报关,保税仓库,保税区转厂,保税区一日游,仓储与配送,出口退运返修,装卸业务,运输业务 | ||
| 经营范围 | 代理报关业务;代理报检业务;报关业务咨询;陆运、空运、海运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公司简介 | 深圳市中瑞报关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鹏城深圳,于2016-04-28在深圳工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万元),位于深圳坪山保税区拥有保税仓库场地-保税仓储出租面积为10000平方米,并配有一系列完美的叉车、搬运、加工之功能。深圳坪山保税仓库,随时欢迎你的进驻!公司已经公司发展壮大的4年,愿与社会各界同仁携手合作,谋求共同发展,继续为新老客户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