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时间
劳务派遣许可证使用范围: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障机构共同设立的劳动力输出单位。派遣机构按照用人单位的条件和要求招聘员工,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为其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并办理其他劳动保障事务:但不直接使用员工。
当今的劳务派遣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由用工单位、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三方构成的一种灵活用工形式。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6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