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梅镇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
申请房屋安全鉴定时需提交相关资料 鉴定类型
1.房屋可靠性鉴定 房屋原结构设计图或竣工图(拆改结构或加建、扩建的需提供改造设计图或设计方案)等涉及到地基基础问题时要提供地质资料
2.危险房屋鉴定 房屋产权资料等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拟建工程基础类型、开挖情况及基坑支护方案;场地地质资料等
4.火灾(水灾)后房屋损伤程度鉴定 房屋原结构设计图,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分析报告等
5.房屋损害纠纷鉴定 属渗漏影响的需提供房屋给排水图纸;属相邻建房影响或质量纠纷提供房屋结构施工图纸,地质资料等。
6.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房屋原结构设计图
7.房屋建筑年代鉴定 房产证和测绘图复印件(四)危房鉴定标准
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危房鉴定的程序
⒈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可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⑴受理申请;⑵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⑶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⑷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⑸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处理建议;⑹签发鉴定文
危房安全检测鉴定专业部门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 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 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 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 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及预防措施:
基础工程质量缺陷存在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基础工程是进行工程建设的根基,基础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个工程的安全,为此基础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基础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主要受地质条件的影响较为严重,具体的质量问题通常表现为两种:一种是破坏性质量缺陷,另一种是常见质量问题。破坏性质量缺陷对建筑工程的影响是致命的,具体表现为因地基或是基础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房屋倒塌,或是因地基原因导致墙体倾斜及出现严重裂痕,严重影响建筑的正常使用,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建筑工程必须立即停止使用。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问题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通常情况下导致这种问题出现的原因有以下三点:一是地基设计失误;二是地基建设施工与设计存在误差,地基的实际承载能力达不到设计标准,基下空洞等异常情况在施工过程没有别发现并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地基使用不合理,超载使用和使用过程中被地表水侵蚀造成地基质量下降。针对破坏性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若想保证基础工程的质量,工程设计人员必须预先对施工地址进行现场勘测,并严格依照勘测结果进行设计,无论设计是否科学合理,基础工程完工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验槽、复探等工作在基础工程建设当中不可或缺。施工过程中要严格的依照正常的施工程序进行,把好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在使用过程中要杜建筑工程的非正常使用,并要加强基础工程的养护工作。所谓常见质量缺陷主要是指基础工程中的主控项目符合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但普通项目中存在某种不影响基础工程正常使用的其他问题。常见质量缺陷也会存在地基下沉引起墙体裂缝的状况,但这种裂缝不会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经过一段时间后,基础工程的沉降现象便会趋于稳定。当出现常见质量缺陷时一般可以通过对地基、基础加固或基础拆换;对上部结构进行相应加固:改变房屋的用途或减轻使用的载荷等途径进行及时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