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住所托管业务新合作条件
1.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从2018年8月10日起,场地证明不再作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的地址证明材料。首次办理住所托管仅接受深圳市内房屋产权证(以下简称“红本”)或经深圳市各区属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备案的租赁凭证(以下简称“租赁凭证”)作为地址证明材料。温馨提示:首次办理住所托管签订的合同有效期为三个月。
2.办理住所托管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有关不良记录。
3.同一自然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住所托管企业不能超过10家。
办理深圳前海公司地址续签的办理流程
1、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前海分厅
2、【热门服务】—【地址挂靠服务续约】—【在线办理】,填写基本信息,将所有选项勾选上,点击下一步,进入《前海深港合作区入区企业续约信息表》填写页面,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3、在附件上传zip或rar格式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图片,点击提交,预约提交时间为周一—周五8:00至18:00;
4、提交成功,等待系统后台审核(3个工作日内);
5、审核通过,经办人携带《住所托管服务协议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前海e站通排队盖章。
已办理挂靠的前海企业须注意:
1.挂靠前海秘书地址的企业,需要及时的认领并做信息更新,一旦被前海商务秘书公司认定为失联企业,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则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前海挂靠秘书地址未续签的,视为失联企业报送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不少前海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活动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