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知识知多少 | 商标异议答辩攻略
遇到商标异议答辩的情况时,要如何做才能提高答辩成功率呢?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被异议人的答辩内容
1.被异议人的主体资格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是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商标异议答辩如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须附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所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制作异议裁定书通知异议双方当事人。
2.有明确的答辩理由
针对异议人在“商标异议申请书”中的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被异议人应提出相应的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答辩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充分与否,将有可能对异议案件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3.答辩的时限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将答辩材料交寄商标局。无论被异议人未答辩或者未在规定期限内答辩的,商标局都将依法进行裁定。
4.其他附送的材料
商标局寄送商标异议书副本的信封(用以确定答辩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要随同异议答辩及材料一起寄送商标局。
5.注意事项
①被异议人所提供的答辩材料中如果有外文书件,必须翻译成中文,否则,该外文异议答辩将不作为异议答辩材料使用,并退回给当事人。(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1月14日《关于商标异议中外文书件应附中文译本的通知》)
②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需要在提出异议答辩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答辩书中声明,并自提交异议答辩书之日起3个月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当事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在商标局未接受后补答辩材料且异议成立时,被异议人不服还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将拟后补的材料提交至该会。
答辩攻略
商标被异议了,不要惊慌失措,这是注册过程中常见的情形,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准备好异议答辩,只要做好异议答辩,商标依然可以正常注册。
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商标异议答辩的成功率呢?欢迎咨询国瑞商标专利办理
01
抓住重点
全面且详细将有理有利的方方面面论述清楚,辩驳商标不近似时,从商标的音、形、义等方面进行叙述;辩驳商品不类似时,从商品的本身来说明区别,尤其是对消费者的购买使用是否影响。
02
按期答辩
根据《商标法》规定,答辩的期限是自被异议人收到答辩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过期答辩按未答辩处理,答辩材料的补充也不能是无限期的。按照现在商标局办文速度,从答辩通知寄出到收到答辩由审查员进行裁定,需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其中包括邮寄所需的时间。答辩仍要补充材料的,必须及时递交。对商标异议和答辩的叙述还要注意内容紧凑,逻辑关系明确,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能以为文章越长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说服力。只有把观点说清楚,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03
针对性强
被异议人答辩内容不能答非所问,要确保符合商标异议的内容,不能出现脱节或完全无关的情况。答辩就是要对异议人的理由逐条进行反驳,顾左右而言他的答辩,起不到反驳异议人异议的作用。有理还必须有据,被异议人要表明所答辩的内容的真实性,并提供相关证据用以辅助,证明并非凭空捏造。
04
突出优势
被异议人的商标如果有一定的独创性,或者本身有在先权利等要作为重要内容陈述,这些都是被异议人有力的理由与论据。被异议人要注意的是,主张商标申请和注册方面的在先权利时,权利人是否已在我国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比较关键,因为我国《商标法》规定的是申请在先和注册原则,在我国已申请或注册的商标就比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注册的商标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