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标:深圳
需要申报个人生产经营所得,每年工商年报
一、商事主体报送年报
年报范围:凡在我市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已满周年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统称为“商事主体”),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时间:商事主体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简称为“滚动年报时间”)报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报告。该自然年度设立登记的商事主体,自下一自然年度起报送年度报告。
注意:(一)2019年4月18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商事主体可按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也可按原固定年报时间在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2019年7月1日起,商事主体应严格按照滚动年报时间报送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