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知识(五)
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技术规范
一、总体要求
为保障抽样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实现每个样品的全程可追溯,承担抽样任务的各设区市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抽样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抽样工作的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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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由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承担样品检测工作的农产品质检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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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抽样人员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掌握各类农产品抽样方法,确保抽样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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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机构开展抽样工作应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抽样人员应到抽样现场严格按抽样程序取样,不得由被抽检单位或他人取样后送抽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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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抽样人员的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抽样时,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并经过专门培训,熟知抽样程序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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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前,由专人负责准备抽样所需要的物品,包括抽样单和抽样工具、包装容器等。抽样工具和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无污染,不会对样品造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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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专人打印样品信息汇总表,报送电子信息。
二、抽样要求
1抽样工具
抽样单(盖好公章)、封条(盖好公章)、样品标签、胶带(封样用)、水笔(不能用圆珠笔)、样品袋(有封口功能)或其它塑料袋、塑料瓶(不能侧漏)、蛋托(防破碎)、泡沫箱或保温袋(用于样品运输过程中保温用)、冰袋(用于样品运输过程中降温用)、刀及砧板、牛皮纸(用于样品预处理)、纸巾等。
2抽样单的填写
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样人员应用正楷字详细填写某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统一制定的抽样单。
填写的信息应齐全、准确,字迹清晰,工整。填写的被抽检单位与抽样地点等信息应详细、准确。在市场抽样时,抽样地点应填写为“**县(市、区)**路**号**市场**摊位”,无摊位号的写摊主姓名,在基地抽样的应写明“**县(市、区)**乡(镇)**村**人”,以确保抽样信息应能追溯到具体单位或人。如因抽样信息不详或字迹不清楚,致使对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处理工作无法进行,则该样品的抽样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样品编号方法:设区市代码+样品类别代码(汉语拼音大写)+12(指2012年)+月份(两位数)+样品序号(3位数)。
样品类别代码:蔬菜为SC;食用菌为SJ;水果为SG;茶叶为CY;淡水产品为DC;大米为DM;生猪猪尿为ZN;牛尿为NN;猪肝为ZG;猪肉为ZR;牛肉为NR;禽肉为QR;禽蛋为QD;蜂蜜为FM;生鲜乳为XR;猪饲料为ZS;禽饲料为QS;水产饲料为SS。
3抽样方法
种植产品基地:同一产地、同一品种或种类、同一生产技术方式、同期采收或同一成熟度的产品为一个抽样单元,即通常所说的一检验批。
动物产品养殖基地:同一养殖场、养殖条件相同、同一 天或同一时段生产的产品为一检验批。
蔬菜抽样参考NY/T762-2004《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抽样规范》、NY/T 5344.3-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第3部分:蔬菜》;
水果抽样参考NY/T5344.4-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4部分:水果》;
茶叶抽样参考NY/T5344.5—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5部分:茶叶》;
食用菌抽样参考NY/T5344.3—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3部分:蔬菜》;
稻米抽样参考NY/T5344.2—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2部分:粮油》;
猪或牛尿、猪或牛肉、猪肝抽样参考NY/T763-2004《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
生鲜乳、蜂蜜、禽肉、禽蛋抽样参考NY/T5344.6-2006《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6部分:畜禽产品》;
淡水产品抽样参考SC/T3016—2004《水产品抽样方法》;
饲料采样参考GB/T14699.1-2005《饲料 采样》。
一般产品的抽样宜选择产品可以上市销售时的产品,未成熟的产品或还不能上市销售的产品一般不安排抽样。如蔬菜抽样应安排在蔬菜成熟期或蔬菜即将上市前进行,水产品抽取可以上市销售的产品等。
4抽样数量
种植业产品、畜禽、水产品、饲料均抽取三份样,其中一份留存被抽检单位或封存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其余两份样品由抽样人员带回,一份作为检样,一份作为备用留样,当地不需要备用留样则可以不留,但猪尿必须抽取三份,由检测机构保存,抽取的样品数量及质量应满足检测工作的需要,具体如下:
(1)蔬菜:
每个样品抽取1.8kg,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6kg。样品采完后切忌冲洗。除去样品上的杂质如泥土、纸片等。将砧板洗干净垫上牛皮纸,将样品预处理后分成三份(防止不同样品交叉污染)分别装入样品袋。每份样切碎后包装,冷冻保存。不进行切碎的样品,运输途中要确保样品处于冷藏状态,超过3天要进行冷冻,以确保不发生腐败变质。
(2)水果:
每个样品抽取1.8kg,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6 kg ,保持完整性送到检测机构,冷藏保存。
(3)茶叶:
每个样品抽取0.45kg,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15kg,常温保存。
(4)食用菌类:
抽取新鲜食用菌。每个样品抽取1.5kg克,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5kg。如果抽取的是双孢蘑菇则不要切碎,保持样品完整性,以便检测荧光物质。除双孢蘑菇需要冷藏外,其它样品可以冷冻保存。
(5)稻谷和大米:
稻谷要求抽取晒干后的,(如果抽检农户,则每户只能抽取1批次样品)。在市场抽的大米应写详细名称,如“泰国香米”、“金穗大米”。每个稻谷样品抽取1.2kg,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稻谷样品约0.4kg,每个大米样品抽取0.75kg,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大米样品约0.25kg。常温保存。
(6)蜂蜜:
每个样品抽取3瓶,分成三份,即1瓶为1份,每份(每瓶)样品量不少于0.1kg。常温保存。
(7)猪尿、牛尿:
每个样品抽取90亳升,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30亳升。冷冻保存。每家养殖场至多抽取3个尿样。
(8)猪肉、牛肉、猪肝、禽肉(指肌肉):
每个样品抽取0.6kg肌肉,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2 kg。冷冻保存。
(9)禽蛋:
每个样品抽取12枚(指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和鸽蛋每个样抽取60枚左右,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4枚(指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和鸽蛋每份约20枚。冷藏保存。
(10)生鲜乳:
每个样品抽取450毫升,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150毫升。冷冻保存。每个奶站,每辆运输车至少抽1个样品,其它样品在养殖环节抽。
(11)鱼:
每个样品抽取1.0 kg肌肉,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35kg(指鱼肌肉)。需将鱼头及内脏去除。一个池子或一个网箱相同品种只能抽1批次。冷冻保存。
(12)生猪育肥饲料、禽配合饲料和水产配合饲料:
每个样品抽取0.6kg,每个样分成三份,每份样约0.2kg,常温保存。要求一定要写清楚饲料生产单位和生产批号,如果是自配料要注明,并且要写清楚配制日期。饲料保质期为30-45天,应抽取在保质期内的饲料。乳猪料、小猪料、母猪料不抽取,抽取中猪或大猪的育肥饲料。预混料及浓缩料不抽。常温保存。
5抽样单位
禽蛋的抽样数量单位为枚,抽样基数单位为kg;猪(牛)尿的抽样数量单位为毫升,抽样基数单位为头;生鲜乳的抽样数量单位为升(即L),抽样基数单位kg;禽肉抽样数量单位为kg,抽样基数单位为只或kg;其它产品抽样数量与抽样基数单位统一为kg(即公斤)。
6样品编号、封装及运输要求
样品在分装样品袋前将标签写好,标签上应注明样品名称、样品编号等信息,粘贴到样品袋上面。样品放入样品袋后进行封样。封样应确保样品不能拆封或拆封后无法复原,使样品保持原封样特性。样品一经封样,在送达实验室检测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封或更换,否则该样品作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一个样品(样品编号相同)的三份样品放置样品袋后封好后再放入不同的塑料袋装,袋子上用标签纸标明“待检”或“备查”,一份留当地。所抽取的样品应经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人员或被抽样人员双方确认无误。蔬菜、水产品由抽样人员尽快在有制样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所有样品贴上封条后进行妥善保存。除饲料、稻米、蜂蜜、茶叶样品外,其它样品在运输过程中要进行保温处理。
7样品入库
样品到达检测单位后,进行样品移交,双方在《样品交接单》签字确认,检测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样品进行认真检查,对封样情况、样品数量、状态、质量、样品编号及抽样单逐一仔细核对。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