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票据式经营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化学物品。
目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资料后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法律责任条款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票据式经营单位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向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采购和销售管理制度、流向管理制度和运输管理制度。
(3)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原件和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提供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经营品种购销合同协议及购买方资质证明;
(7)经营品种运输合同协议或委托运输单位资质证明;
(8)《不储存危险化学品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