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将供货商向其他出版物经营者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合法化、制度化的一种法律许可形式。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为了加强对出版活动的管理,保障出版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出版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它将会有许多的处罚。
从事出版物零售、批发、出租业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都需要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网络进行出版物的销售、出租,也需要办理许可证,根据经营形式,分为批发和零售两种,分别到当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和当地的文体局办理。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推出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零售或者批发出版物的有关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相关业务,要求卖家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出版物零售或者出版物批发经营许可证。对没有办理相应证件的卖家进行下线,关闭店铺处理。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办证受理、审查、审验的前置条件:
(一)许可条件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无数量限制(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3、企业章程;4、资信证明;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特定证书,开书店以个体形式只能以个体户的形式办,如果是有限公司只能去地级市的文化局,需要新闻出版署等机构授权单位审查办理。
不同区域许可证的申请相应的流程和要求是不同的,很多朋友因为办理麻烦没有办理经验的都无法自己完成,比较便捷、省心的办法就是直接找代办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