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办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拟办学校名称、法定代表人、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原件)
2 .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情况介绍(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原件)
3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的章程;(原件)
4 .举办者聘任的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组成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6 .拟设学校(举办者)与受聘校长、专任教师及财会人员草签的一年以上的聘任合同书(学校设立后签署正式的合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7 .专任教师情况总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职称、任教课程)。设立专修(培训)学院、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培训学校(机构)的,分别列出每个专业各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原件)
8 .完整、规范的教学计划; (原件)
9 .学校各方面的日常管理制度; (原件)
10 .校舍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方面的证明材料、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学校饭堂卫生合格证复印件;(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11 .《广州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一式三份);(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