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除湿机产品时,一般按住房面积每平方米20W的制冷量来计算选择除湿机的能力。通常,一个1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可采用250W制冷量的全塑钢除湿机;30平方米以上的客厅或房间,需采用500W以上制冷量的落地式除湿机。但消费者在选购时还要考虑到使用空间的实际情况,如空间的格局、开放程度、太阳照射的强度、通风、人员数量等问题,如与其他地方连通在一起,或太阳照射强烈的空间应适当选购较大制冷量的除湿机。
除湿机FCC ID认证资料:
1、使用说明书 User manual
2、方框图 Block Diagram
3、电路原理描述 Operation Description
4、电路原理图 Circuit schematic
5、RF调制方式 RF modulation
6、宣告的额定功率 Rated Power Declaration
7、申请表 TCB Form 731
8、授权信 POA
9、FCC保密信
注:FCC ID认证需要提交资料清单和要求如下:
1)FCC申请表:申请公司名称、位址、连络人信息、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标准等信息要求准确无误;
2)FCC授权信:要由申请公司的连络人签名盖章并扫描成电子档;
3)FCC保密信:保密信是申请公司与TCB机构签订的对产品资料保密的协定,要由申请公司的连络人签名盖章并扫描成电子档;
4)方框图:需要画出所有晶振,以及晶振频率,并与电路图保持一致;
5)电路图:必须要和方框图里面的晶振频率、晶振数量及晶振位置一致;
6)线路描述:要求为英文,把产品的功能实现原理描述清楚;
7)使用说明书:要求有FCC Statement;
8)标签和标签位置:标签要有FCC ID号码和Statement,标签的位置要求显著;
9)产品内外观照片:要求图片清晰明了,必要时增加备注;
10)测试报告:要求测试完成,根据标准条款全方位评估产品;
FCC Labeling
1、针对FCC Part 15的产品,若是stand-alone cable input selectorswitch,则需要在产品的明显处放下列文字内容:
“This device complies with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 for use withcable television service。”
2、针对适用FCC Part 15的产品,若因产品太小而无法加入FCC 15.19的Statement,且产品也无内建屏幕呈现FCC15.19 Statement 时,需将FCC 15.19所要求的Statement内容放入使用手册中,需放在产品的包装或是使用可移除的卷标黏贴于产品上。
3、FCC sDoC认证的产品允许使用电子标签,客户可自愿性的将FCC Logo放在产品外观的明显处。
若产品需透过SDoC的方式测试和认证,以下信息需于产品上市或进口时提供,这些信息可放入使用手册或以另一份档来呈现:
a、产品的名称和型号,
b、产品宣告符合FCC法规的Statement,
c、美国当地负责机构的信息,包含名称、地址、电话号码或因特网联系信息。
?倘若使用手册不是以纸本的方式提供,而可能使用硬盘或透过因特网,则以上信息即须放入使用手册中以提供给使用者;也可透过电子屏幕的方式来呈现信息。
4、针对FCC-ID(Certification)的产品,需要在标识FCC ID号码,新的法规也允许使用电子屏幕的方式来呈现FCCID; 若因产品太小而无法于产品上标示FCC ID,且无电子屏幕可呈现FCC ID 时,则需将FCCID放入使用手册中,需放在产品的包装或是使用可移除的卷标黏贴于产品上。
FCC-ID(Certification)认证
FCC-ID(Certification)是美国强制性FCC认证模式的其中一种,适用于技术难度较大的无线产品。具备无线发射频率的产品如:手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蓝牙设备,WiFi设备,无线报警设备,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上网卡、智能手表、智能家电、智能灯泡等,都需要申请FCC-ID认证。FCCID认证由FCC Accredited的实验室做检测并签发报告,提交FCC TCB机构审核,FCC TCB签发证书,FCCID可以在FCC官 方 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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