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中国投资者到海外进行商业投资活动,还是外国投资者(如香港公司、BVI公司、开曼公司、塞舌尔公司)到中国大陆进行设立合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或是办事处,还是进行法律诉讼、商标申请或是项目投标等活动,都需要对其公司的主体资格进行证明。所谓的公司主体资格证明,就是能证明其资格的文件,一般指的是公司注册成立文件。
一、外商公司公证认证常见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中国投资者到海牙成员国投资:
海牙认证:中国投资者投资到海牙成员组织,需要办理的是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对所要使用的文件进行公证,然后转递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二)香港投资者到中国大陆投资:
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香港公司到中国大陆进行投资活动。需要经过香港律师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或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审核签章转递后,公司主体的文件才会得到中国大陆的认可。
(三)外国投资者到中国大陆投资:
中国驻XX使馆认证(美国、英国、bvi、开曼、塞舌尔、萨摩亚等):若是该国与中国建交,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需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再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备注:若该国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