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
一、电线电缆
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
三、低压电器
四、小功率电动机
五、电动工具
六、电焊机
七、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
八、音视频设备类
九、信息技术设备
十、照明设备
十一、电信终端设备
十二、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
十三、机动车辆轮胎
十四、安全玻璃
十五、农机产品
十六、乳胶制品
十七、医疗器械产品
十八、消防产品
十九、安全技术防范产品
3C认证的周期和有效期
3C认证,按照实施规则的要求是不超过三个月。但不包括资料整改时间、型式试验整改时间、工厂检查整改时间、资料和产品邮寄时间和其他非认证机构因素导致认证延迟的时间。
3C认证证书有5年效期限,靠认证机构监督检查维持其有效性,每年进行年度审核。
提供资料
1.3C认证正式申请书
2.3C认证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企业非生产厂时,需另加提供生产厂注册证明和与之所签定的合同副本)
3.3C认证申请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申请3C认证的产品描述文件(区别于产品说明,产品介绍,有规范格式)
5.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或线路图
6.关键元件、材料清单
7.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3C认证申请企业应先以表单形式递交,审核后会发放规定格式的文件)(有固定格式)
8.一致性声明(企业送检之样品确属企业自己生产之证明文件)
9.产品铭牌
10.3C认证工厂审查调查表(有固定格式)
11.生产厂的程序文件、质量手册、记录表单、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
12.CB报告在有效期内(若有)
13.已通过的检测或3C认证工厂审查报告(若有)(为送样检测合格后的试验报告)
认证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