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CB认证证书,深光标准技术可以协助客户由CB认证转日本菱形PSE认证,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测试费用,也可以节省测试时间)
1.IECEE CB体系是一个全球性的电工产品测试证书互认体系
为客户提供了申请多个国家/地区的认证标志的平台。日本JQA、日本JET是日本的NCB,加入了IECEE的CB体系。
由于各个国家的国家认证机构之间形成了多边协议,制造商可以凭借一个NCB颁发的CB测试证书而获得CB体系的其他成员国的国家认证。
适用于中国在IECEECB体系中声明予以认可的CB测试证书所依据的标准目录范围内,又在日本菱形PSE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类别。
企业申请日本菱形PSE认证,对于非持有CB证书的企业,不仅可以获得日本菱形PSE认证证书,还同步获得CB证书和报告。
对于已持有CB证书的企业,则可以省去相应的重复试验,节省认证成本和缩短认证周期。
日本的电气产品的安全标准和测试方法基本上都向IEC和ISO靠拢,尤其是家用电器、电子设备、照明电器等产品的标准基本上都是等效或等同采用IEC/ISO标准。
2、日本菱形PSE认证认可CB测试报告和证书的基本原则:
2.1、CB报告和证书中的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商和生产厂必须与申请日本菱形PSE认证的产品型号、规格、制造商、生产厂一致(或覆盖),其中任何一项不一致,则不予认可。
2.2、CB证书中的申请人与申请日本菱形PSE认证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一致。若不一致,日本菱形PSE认证的申请人应提供CB证书持证人(申请人)的授权书,授权书至少应包括授权声明、双方责任等。
2.3、颁发CB证书所依据的标准应不低于日本《特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省令》对应IEC标准的版本。
CB报告所依据的标准版本的内容应能覆盖日本《特定电气用品技术基准省令》中现行的日本标准,对于日本标准的偏离应补做合理的差异试验。如果CB证书和报告已超过三年,认证机构可提出质疑。
2.4、CB测试报告中零部件的认可,按《CB整机报告中零部件的认可原则》执行。
2.5、CB证书和CB报告中出现“R.o.C”(中华民国)字样的不予认可。
在CB测试证书的认可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应遵照《CB证书互认过程中争议的处理程序》执行。
2.6、认可CB证书时,日本菱形PSE认证机构保留对样机核查及进行附加试验的权利。
2.7、凡以CB证书申请的产品,原则上均应送一台样机进行核查。如为同一CB证书覆盖的系列机,则需提供一台代表性样机。申请产品的CB证书和测试报告如果未能覆盖日本的国家差异,则应补做差异试验。
2.8、核对CB报告中所列安全件清单与样机的安全件,如果参数、型号等不符,则可视情况要求送元器件样品进行试验,严重不一致时,不能认可其CB报告。CB报告中的安全件仅随本证书的整机认可,不得借用到其他型号的产品中。
2.9、《日本菱形PSE认证要求》中规定有EMC要求时,应进行EMC测试。
3.0、对持有CB测试证书的认证申请所涉及的工厂,应按《初始工厂检查程序》或《产品认证获证后监督程序》进行工厂检查。
3.1、申请人或出具CB测试证书的NCB对认可处理有异议时,可向深光标准提出,按《CB证书互认过程中争议的处理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