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员到横琴新区就业创业补贴办法~
一、用人单位招用港澳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对象:横琴新区及洪湾片区一体化区域内注册企业并在区域内有实际办公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居民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每月为港澳居民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行全额补贴。补贴期限累计Zui长不超过1年。
(四)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表;花名册;学历证书复印件(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港澳居民往来通行证(港澳居民提供);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记录以核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五)申报时间和程序
用人单位按季度(或半年)申请上一季度(或半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向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
二、港澳人员到横琴新区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港澳居民。
(二)补贴条件:港澳居民到横琴新区及洪湾片区一体化区域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港澳居民到劳务派遣单位就业的,不享受该项补贴。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3000元。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个人申请表;港澳居民往来通行证;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记录以核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为准。
港澳居民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后的一年内,向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提出申请。
三、港澳人员到横琴新区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港澳居民或港澳高校毕业生注册且持股50%以上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横琴新区及洪湾片区一体化区域内注册企业,并且正常经营满3个月,法人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补助30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同一法定代表人只能享受一次。
单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高校毕业生提供);正常经营满3个月的证明材料,由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经营情况进行查核;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记录以核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