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类别产品在出口日本时,必须严格要求产品有TELEC认证,产品在日本市场上销售之后,日本会不定期在市场抽查产品去当地实验室测试,有不符合的地方会将产品全部召回,各位出口商一定要严格测试产品。(已有被要求召回的案例)各位厂家要注意,TELEC认证后打在产品上的标志样板。
一·TELEC 认证申请流程流程:
(1)客户:递交申请表到实验室,准备样品,签订合同并支付预付款.
(2)由实验室:测试并出报告,初步审核资料,时间:2周。
(3)日本mic机构:终审核、发证,客户支付尾款。时间:1-2周。
2.4g产品telec 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1. 整机原理图(system block diagram )
2. 整机方框图(system schematic )
3. 使用说明书(user manual)
4. 操作说明(operational deion)
5. bom表
6. 模块原理图(module schematic )
7. 模块方框图(module block diagram )
8. 模块规格书(module specification)
9. 工厂iso9001证书(iso 9001 certificate of manufacturer)
10.label以及位置图(label location and label sample drawing orphotos)
11.天线规格书(antennaspecification):包括天线名称、天线形式,天线增益、天线量测图、天线外观以及尺寸图。
申请NCC应遵守的事项
申请者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若有违情事发生,所有之责任概由申请者负责。
1. 遵守电信法及相关之审验办法条款之规定。
2.对申请过程之任何问题须随时提供必要之协助。
3.针对已获核发审定证明/型式认证证明之产品,依规定标贴或印铸审验合格标志,始得贩卖。
4.对审定证明/型式认证证明的使用,不能损害验证机构之形象,且不对产品审验做出任何使验证机构认为有误导或未经授权之声明。
5.产品审定证明/型式认证证明仅可用以显示已验证之产品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之规定。
6.确保已核发之产品审定证明/型式认证证明和审验合格标签不致被误用。
7.于传播媒体如文件、宣传品或广告中,引用产品审验状况时,应符合验证机构之要求。
8. 对已审验合格之产品:
(a) 保存其所知有关产品与相关法规要求之符合性的所有抱怨纪录,必要时,备妥此纪录供验证机构索阅。
(b) 对会影响符合审验要求之产品所发现的任何缺失或抱怨,采取适当措施,并将所采取之措施予以文件化。
9.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审验申请所提供之******复印件与正本相符;技术资料与实际状况符合,绝无造假之情事,若有不实概由申请者承担所有之责任。
10.依据电信管制射频器材审验办法第八条规定及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第十条规定,验证机构得于必要时,要求申请者检送器材/设备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