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氟辛烷磺酸(PFOS):PFOS代表全氟辛烷磺酸盐(perfluorooctanesulphonate)的英文缩写,它由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中完全氟化的阴离子组成。术语Perfluorinated常常用于描述物质中碳原子里所有氢离子都被转变成氟。除广泛用于生产纺织品、皮革制品、家具和地毯等产品中,还被用于油漆添加剂、粘合剂、医药产品、阻燃剂、石油及矿业产品、杀虫剂等产品中。
欧盟委员会于2005年12月5日发布了关于限制全氟辛烷磺酸盐的官方指令2005/0244(COD),即76/769/EEC指令修正案。该指令规定PFOS的含量达到或超过0.1%时,不得在市场作为产品或原料销售。近期,欧盟议会又正式通过决议,规定欧盟市场上制成品中全氟辛烷磺酸盐(PFOS)的含量不能超过质量的0.005%(即50mg/kg),过渡期为18个月。欧盟此项决议简称”PFOS禁令“,即将于2008年正式生效。而在我国,PFOS被广泛应用,欧盟的”PFOS禁令“在中国纺织及皮革出口企业面前筑起了又一道”绿色壁垒“。此项禁令一旦正式生效,将给我国对欧盟出口企业特别是纺织皮革企业带来重大影响。
2.REACH高关注物质(SVHC)是欧盟规章《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GULATIONconcerningthe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andRestrictionof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2008年6月30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RECHA)公布了第1批16种高关注度物质(SVHC)名单。并于2009年起至6月30日执行15种,7月1日起将增加一项”环十二烷“,共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