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检测鉴定内容
该建筑为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基,建筑面积为551.3m2。建筑安全等级为4级,按6度抗震设防,基础垫层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10,基础及框架柱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均为C20。
为了解该建筑物结构的质量和结构的安全性,业主委托我单位对该工程基础和主体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我单位于2016年4月对该建筑进行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提出检测鉴定方案如下。
1. 采用回弹法检测梁(预制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2. 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梁、柱的钢筋配置情况和钢筋保护层厚度,必要时选取适量选取梁、柱凿槽验证钢筋直径。
3. 检测钢筋混凝土梁和柱的截面尺寸的厚度。
4. 检测构件混凝土碳化深度及钢筋是否锈蚀。
5. 查看结构布置是否合理、构件传力是否直接等。
6. 检测整栋建筑物的轴线尺寸、层高。
7. 检测整栋建筑物的梁、柱等构件是否有裂缝,并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裂缝是否已造成对结构的危害等。
8. 检测围护结构变形、裂缝、渗漏情况。
9. 采用钻芯法检测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检测基础尺寸,查看基础混凝土是否存在开裂、酥松等质量缺陷。
10. 用经纬仪检测整栋建筑物是否有倾斜。
11. 人字钢架焊接质量、尺寸与偏差、缺陷及损伤与变形检验。
12. 根据检测结果及国家现行规范对该建筑物作出结构安全性鉴定。
混凝土强度检测宜具有下列资料:
1 工程名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2 构件名称、数量及混凝土类型、强度等级。
3水泥安定性;外加剂、掺合料品种;混凝土配合比等。
4 施工模板,混凝土浇筑、养护情况及浇筑日期等。
5 必要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记录。
6 检测原因。
1.2回弹仪在检测前后,均应在钢砧上做率定试验,并应符合本规程第3.1.3条的规定。
1.3混凝土强度检测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其适用范围及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个检测:适用于单个构件的检测;
2批量检测:适用于混凝土生产工艺、强度等级相同,原材料、配合比、养护条件基本一致且龄期相近的同类构件。按批进行检测时,应随即抽取构件。一般情况下,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10件。当检验批构件数量过多或过少时,抽样构件数可适当调整,但不得少于有关标准规定的小抽样数量。(按批进行检测的构件,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同批构件总数的30%且不得少于10件。抽检构件时,应随机抽取并使所抽构件具有代表性。)
1.4 确定构件的测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一般构件,测区数不应少于10个。当检验受检构件数量较多且不需提供单个构件推定强度时,每个构件的测区数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对于某一方向尺寸不大于4.5m且另一方向尺寸不大于0.3m的构件,其测区数量也可适当减少,但不应少于5个。
2相邻两测区的间距不应大于2m,测区离构件端部或施工缝边缘的距离不宜大于0.5m,且不宜小于0.2m。
3测区宜选在使回弹仪处于水平方向检测,检测面为混凝土的浇筑侧面。当不能满足这一要求时,也可选在使回弹仪处于非水平方向检测,检测面为混凝土的浇筑表面或底面。
4测区宜布置在构件的两个对称的可测面上,也可布置在一个可测面上,且应均匀分布。在构件的重要部位及薄弱部位应布置测区,并应避开预埋件。
5 测区的面积不宜大于0.04m2。
6测区表面应为混凝土原浆面,并应清洁、平整,不应有疏松层、浮浆、油垢、涂层以及蜂窝、麻面。
7对弹击时产生颤动的薄壁、小型构件应进行固定。
1.5测区应标有清晰的编号,并宜在记录纸上绘制测区布置示意图和描述外观质量情况。
1.6当检测条件与6.2.1和6.2.2的适用条件有较大差异时,可采用在构件上钻取的混凝土芯样或同条件试块对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进行修正。对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修正时,芯样数量不应少于6个,公称直径宜为100mm,高径比为1。芯样应在测区内钻取,每个芯样应只加工一个试件。同条件试块修正时,试块数量不少于6个,试块边长应为150mm。计算时,测区混凝土强度换算值宜采用修正量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