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不受监管的设备
1976年11月19日的《联邦公报布告》中的害虫控制设备和设备生产商还提供了不受FIFRA监管的那些设备的示例:设备的有效性更多地取决于使用该设备的人的表现,而不是取决于设备自身的表现;和诱捕脊椎动物的设备。一般归于这两个类别的产品包括捕鼠器,捕蝇器,苍蝇拍,用于除草的耕耘设备和鱼圈套。
灭蚊灯EPA操作流程以及周期
EPA基本流程(杀虫装置,2020.7 始 注册流程简化,周期缩短):
A:申请获得 EPA company number;
B:申请获得EstablishmentNumber;
C: 注册成功后--一个月内递交上年度报告;
D:出口清关需要提交EPAForm3540-1申请表;
E: 第二年3月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报告。
关于以上5个环节递交资料注意事项请参看英文网页
灭蚊灯EPA操作流程以及周期
自发布该通知以来,EPA已确定以下类型的产品也属于设备的定义:1.声称通过电磁和/或电辐射控制有害生物的产品(例如,手持式虫子拍击器,电动跳蚤梳);2.声称通过产品引起的地下爆炸来控制穴居动物的产品;和按照1976年联邦公报通知中指示的原则对一种有害生物起作用的产品,但据称可以控制不同类型的有害生物(例如,啮齿动物用粘性诱捕器(不含引诱剂),鸟类用光或激光防护剂等)
自发布该通知以来,EPA已确定以下类型的产品也属于设备的定义:1.声称通过电磁和/或电辐射控制有害生物的产品(例如,手持式虫子拍击器,电动跳蚤梳);2.声称通过产品引起的地下爆炸来控制穴居动物的产品;和按照1976年联邦公报通知中指示的原则对一种有害生物起作用的产品,但据称可以控制不同类型的有害生物(例如,啮齿动物用粘性诱捕器(不含引诱剂),鸟类用光或激光防护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