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可视性警示服也称为安全警示服,它是一种个人防护用品,对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高可视性警示服出口欧盟需要办理欧盟CE分享,属于个人防护CE分享指令PPE,有时也被叫做PPE分享,对应的法规是89/686/EEC。个人防护包含的产品很多,如防护眼镜、防护鞋、安全帽、防护面罩,这些都在个人防护CE分享PPE指令管辖范围内。高可视性警示服在办理CE分享时,需要按照欧盟标准EN471,即专业高能见度警示服试验方法和要求。
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当中,GB 20653-2020《防护服装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将于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代替旧版标准GB20653-2006《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详情请见下文:
1、定义:
利用荧光材料与反光材料进行特殊设计制作,以增强穿着者在可见性较差的高风险环境中的可视性并起警示作用的服装。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可视性较低的环境当中,作业人员为提升其视觉可见性而穿着的高可视性警示服。
3、主要技术内容:
包括级别与设计要求、基底材料、非荧光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性能要求、反光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的反光性能要求。
4、新旧版本标准差异:
本标准与GB 20653- 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以下内容:
1.部分术语和定义;
2.警示服面积测量和级别评定的要求;
3.规范性附录D“工业洗涤时反光带的布置方式”;
4.资料性附录F“环境风险等级及可视性服装设计指导”,为指导高可视性警示服的应用和设计提供参考信息。
修改了以下内容:
1.标准名称,从《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调整为《防护服装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2.警示服的设计要求;
3.警示服的人类工效学要求;
4.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耐汗渍色牢度的技术要求;
5.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耐水洗、耐干洗、耐次氯酸盐漂白和耐热压色牢度的技术要求;
6.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尺寸变化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尺寸变化的测试方法;
7.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机械性能的技术要求;
8.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化学安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
9.单一性能反光材料的反光性能要求,取消3个分级,统一了 技术要求;
10.水洗和干洗的试验方法;
11.高可视性警示服的图形符号,删除了原图形符号中反光材料级别标识符。
在标识方面,GB20653-2020修改了高可视性警示服识别标志示意图,删除了反光材料等级标识符,增加了资料性附录D“工业洗涤时反光条的布置方式”、资料性附录F“环境风险等级及警示服设计要求”等要求。GB20653-2020主要参考了ISO20471-2013,大部分指标要求也与ISO20471-2013保持了一致性,当然新标准技术水平也达到了ANSI/ISEA107-2015的要求。